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社会不断进步,有些企业在某些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可能会招来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社会不断进步,有些企业在某些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可能会招来一些不良的竞争对手的嫉妒。这些不良的竞争对手就会通过一些不法手段,来进行恶意的行为。如诽谤,造成企业的名誉、经济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那么诽谤造成巨额损失怎么办?

诽谤罪,即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此罪的构成,客观要件有三: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诽谤造成巨额损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其对你进行了诽谤并造成了经济损失
诽谤罪应该如何认定
1、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
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 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2、诽谤罪与侮辱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以上就是诽谤造成巨额损失的处理以及认定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您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诽谤,不要意气用事,要通过法律是手段维护自己自身的利益,必要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让其赔偿相关损失。如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网站的律师。



·上市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
      上市公司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属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


·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 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但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减资: 1、公司资本过多, 2、公司严重亏损。 公司减资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作出减资决议; 2、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股东会议应该如何进行签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股东会议应该如何进行签署?您明白的是,公司的法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毕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的法人也享有一定的权利,因此义务跟权利是相互的。许多人想要知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股东会议应该如何进行签署?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


·上市公司并购模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并购模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整合资源,通常会采取公司并购的形式。那么上市公司并购有几种模式?这几种上市公司并购模式的优势和劣势分别是什么?针对这些专业性问题,我们查阅了有关资料,在下文给您进行了详细说明。 一、由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股东出资类型有哪些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


·股权投资公司注册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公司注册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 一、必须是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1、注册资本>=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二、股权投资基金 1、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


·公司法人章销毁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法人章销毁需要哪些手续公司法人章销毁需要哪些手续《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自然人一样,也有独立的人格,有时候,公司股东会利用自己的权利,以公司法人的名义搞非法集资,这样使受害人的财产发生损失。签于此,我国通过立法形式对公司法人人格进行否认。那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


·企业使用了侵权产品怎么赔偿?
      企业使用了侵权产品怎么赔偿? 近年来,人们对产品的产权意识似乎越来越淡薄,很多企业或商家侵犯别人的专利,使用侵权产品,这不仅仅损害了原创者的利益,而且还不利于公司的诚信建设。如果企业侵犯了别人的产品的产权,就需要进行赔偿。那么,企业使用了侵权产品怎么赔偿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需要评估吗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不需要评估,增加注册资本只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