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双方债权债务已结清证明范本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双方债权债务已结清证明范本是怎样的?债权债务行为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不管是基于生活或者事业都有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一般涉及的金额都不在少数,因此在进行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或者结束的情况下,债权人与债务人都会比较谨慎的进行,在开始的时候签订债权债务合同,在已结清的情况下要有双方债权债务已结清证明,我们为您介绍一篇范文以供参考。一、双方债权债务已结清证明范本1、双方的名字、身份证、电话、家庭住址。2、双方需确认借款人的借款金额。3、双方确认还款金额期限,注明归还的时间金额。4、协商不成由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5、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盖章有效。二、什么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因为如果没有这项证明即使还完所欠债务,如果债权人进行抵赖,又没有其他充足的证据时,就会发生一些纠纷,有可能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这样的情形很多人都不愿意遇见,但是如果不进行一定的防范,就有可能造成这样的后果。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个人贷款诈骗罪该怎么处罚 刑法对它有哪些规定
      个人贷款诈骗罪该怎么处罚 刑法对它有哪些规定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但单位是不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同时要求,构成此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如果是过失那不能认定构成此罪。具体个人贷款诈骗罪该怎么处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个...


·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怎么办?
      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怎么办? 一、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怎么办? 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去法院提起诉讼。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清理债权债务指什么
      清理债权债务指什么 一、债权债务清理指什么 债权债务清算指清算组对被清算公司的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和结算。 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原因何在,关键在于没有解决...


·要怎么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
      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如果数额较大,就有可能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那么具体来说要怎么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怎么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 1、客体...


·债务关系中借条有找不到了怎么办
      债务关系中借条有找不到了怎么办 一、债务关系中借条有找不到了怎么办?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和债务人协商,补签借条,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要搜集其他证据材料了,借钱的证据种类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


·办假离婚证贷款的风有哪些
      一、办假离婚证贷款的风险 1、目前法律没有硬性规定假离婚买房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国家也没有关于假离婚后再购房的强制性规定,因此目前没有追究用假离婚证买房的依据。但如果日后经查实会追究责任,也就是指取消二套房优惠,并且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2、假离婚包括了真离婚这个法律事实,真离...


·什么是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什么是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公司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投资者认购本期...


·新婚姻法对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分配
      新婚姻法对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分配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朋友欠钱不还联系不到人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联系不到人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不还联系不到人怎么办?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 (2)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


·发行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
      发行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 一、公司债券的含义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夫妻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可以吗
      夫妻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可以吗一、夫妻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可以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