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责任人肯定是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的。但是每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不同,造成的损害不同,进行赔偿时,被害人的要求也会不同。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国务院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依据这一规定,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确定赔偿的范围及标准。
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财物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范围,即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损失
交通事故索赔范围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另外,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折价赔偿。
需要说明的是,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也应当予以赔偿。如果您的车辆属于运营车辆,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怎样进行运营损失求偿。



·一、过户车保险怎么算过户?
      一、过户车保险怎么算过户? 按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23条规定,被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予他人、变更用途等,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一旦被保险车辆发生转让,原保单也随之宣告失效。此外,二手车过户后,车险要办理批改手续,保险公司才能继续对被保险车辆承担保...


·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比较大的,其中财产方面的损害都还算好,尤其是在人身损害方面,有的肇事者可能倾家荡产都赔不起。那现实中,要是出现了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的情况,此时作为受害人应该怎么来处理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车毁人亡处理流程和时间
      开车最重要的就是安全问题,不管是把别人撞了还是别人把自己撞了都是我们最不希望发生的事,但有时现实不是我们自己能够控制得了的,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应该坦然面对并及时处理,下面我们跟您说说交通事故车毁人亡处理流程和时间,帮助您解决困扰。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保监会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准备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准备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效力是怎样的一般来说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效力是怎样的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和一般民事合同一样,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也可能出现部分无效、效力待定或可撤销的情况。按照合同法的规...


·一、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按照我国交通事故的认定办法来进行责任方面的确定,具体如下。 (一)境内来华外国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人,交警队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法院可以扣车扣物,防止溜之大吉。 (二)享有外交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房屋租赁税怎么收,应该谁来交?
      租赁的房子需要缴纳什么税费是不少朋友都忽略的问题。由于缺乏此类知识,可能会因此给自己带来麻烦。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税是怎么征收的吗?而具体又应该由谁来交呢?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房屋租赁税怎么收应该谁来交?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先交罚金能轻判吗
      判决前是交不了罚金的。罚金是法院审理完毕判处罚金时才交的。为了能够从轻判,审判前可以积极缴纳赃物,认罪,积极赔偿受害人。从而法院判决时从轻处罚。从判刑角度说交罚金是不能达到从轻处罚的标准。有自首情节、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二、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1、如果没有钱交罚金...


·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责任认定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根据划
      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责任认定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根据划分的责任不同,涉及具体的赔偿金额比例也有差异,基本是按照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及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分配赔偿比例。下面由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要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


·车辆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和多少费用
      车辆过户步骤如下:1、办理《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到《行驶证》所属地的车管所各分所办理,带上车主身份证、车主本人亲自到场;“公户车辆”要带法人代码证书和公章。2、过户手续费。在过户程序中需要“评估作价”。以“作价”为基准价,按照2.5%的比例收取“过户手续费”。3、照相费:一般为3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