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一、债权债务确认书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一般是指为了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书面证明。最主要的作用是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
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主要是借款事实,借款利息,还款和还利息的方式等,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当事人,甲方乙方以及各自的身份证号、住址和联系方式;
(2)双方之间的协商事项,包括借款数量、利息、还款方式、付息方式;
(3)双方之间协商的还款日期,以及逾期还款的相关事项;
(4)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一般为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
(5)在最后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写上协议签订时的日期、地址;
将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债权债务确认书与欠条的关系
欠条则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即没有写明履行期限的欠条,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2天开始重新计算3年。第二种情况是,关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则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起算。而债权债务确认书的诉讼时效一般适用3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就可以帮助债权债务双方当事人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债权不能得到有效的偿还时,可以以债权债务确认书为依据来寻求法院的帮助,到法院进行诉讼以此来维权,越来越多的人有这样的法律意识,对我们的社会稳定有很大的好处。



·个人经营贷款的类型有哪些?
      个人经营贷款的类型有哪些 一、个人经营贷款的类型有哪些 1、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置各类型商业、营业用途房产的人民币贷款。商住两用房按揭贷款参照商业用房贷款管理。  2、个人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经营性物业:是指已竣工验收并通过出租...


·动产抵押被担保债权概况是否需要注明?
      动产抵押被担保债权概况是否需要注明?动产抵押被担保债权概况是需要注明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民法典》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


·向朋友借钱写借条应该怎么写?
      向朋友借钱写借条应该怎么写? 一、向朋友借钱写借条应该怎么写? 借条 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


·挪用公款的客体是什么 触犯挪用公款罪如何判刑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犯罪的主体不一样,其中法律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犯罪的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从侵犯的客体上来看,其实这二者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挪用公款的客体是什么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挪用公款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


·借高利贷需要什么,有何种弊端
      借高利贷需要什么,有何种弊端 一、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


·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借款区别有哪些
      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借款区别有哪些?现实生活中,公司的运转、个人购买不动产或者重大疾病、遭受重大变故的,都对资金有着迫切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手上没有可以立即支付所用的资金,就需要考虑借贷这一途径。现在借贷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有银行贷款、互联网贷款、民间借贷等等,可以说是方面您资金方面...


·怎么约定还款时间比较好
      怎么约定还款时间比较好 一、怎么约定还款时间比较好 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 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


·出借人借款时怎么审查借款用途
      出借人借款时怎么审查借款用途 一、出借人借款时怎么审查借款用途 出借人在借款时应注意审查借款的用途,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是所有的借款合同都有法律效力。例如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借款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形...


·离婚了之前的债务用不用还?
      离婚了之前的债务用不用还?要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对债务分配作出明确规定。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


·离婚后债权清偿的原则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分割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在财产分割的过程中,涉及的方面比较多,其中对于债务的处理是最重要的。那么离婚后债权清偿的原则有哪些,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现在的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 离婚前债务如何处理,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1、合法原则 由于离婚时债...


·民间借贷如何起诉 打讨债官司要注意什么
      无可否认民间借贷中出现欠债不还的情况是尤其多的,而作为出借人自然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债权,那么这个时候就要想办法来追讨欠债。到底民间借贷如何起诉呢?而在打相应官司的过程中,当事人又应该注意哪些方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借贷如何起诉 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