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患口角纠纷怎么处理,纠纷处理流程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医患口角纠纷怎么处理,纠纷处理流程 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处理: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3、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二)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
1、科室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及时上报医务部,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科主任、当事人及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调解。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2、由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医务部集体组织实施相关医疗纠纷的技术讨论工作。
3、技术讨论会主持人宣布医疗技术讨论程序和会议纪律。
4、科主任、当事人必须准时出席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在会上当事人应认真、负责地陈述诊疗经过,科主任应公正、科学的陈述科内讨论意见。
5、专家讨论。
6、书面材料需经医疗安全委员会、参加讨论的专家反复讨论、认证后,讨论结论于会议后的30日内交与患方及科主任。
7、患方及我院科室责任人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时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市区级医学会组织召开的医疗事故鉴定会
1、发生医疗纠纷的科主任及当事人必须在一周内提交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准时将材料交到医务部。由医务部提交到医学会,配合医学会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2、根据鉴定结论同患者协商解决。
3、协商解决不成功,患者及家属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院诉讼
1、医务部准备相关向法庭提交的材料,由专职聘请律师准备陈述及答辩。医务部专职干事及发生纠纷科室科主任出庭。
2、根据法院审判结果进行处理。
3、如果医院承担相应责任,院内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4、医院制定相关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医患纠纷问题从本质上来说,政府还应该大下功夫,这大部分都是由于人民对这些公众社会机构不信任所导致的,所以政府在提高自身威信的同时还应该提高相关机构的可信度,提高人们对这些机构的信任,工作人员知道医患口角纠纷怎么处理,还有就是医院方面对人才选用的方面,不仅要有高的医疗水平,还需要有较高的人文素质。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条件?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条件?《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对于企业来说,搞好债权债务管理非常重要,是企业保持良好资金运作的前提。医院做为事业单位,也需要加强债权债务管理,这对于维护医院良好声誉都有帮助。那么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发达国家的一套健全养老医疗体系我们也开始借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发达国家的一套健全养老医疗体系我们也开始借鉴,因此中国式的养老医疗体系——五险一金就出现了。这个体系针对的是养老、医疗以及住房等等的问题,对于未来解决社会矛盾、缓解居民间、城乡间的贫富差距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政策。今天我们就“徐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进行相关介绍。 一...


·一般非法行医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般非法行医的处罚是怎样的 1、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 (一)、接受咨询 了解医疗纠纷发生的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目前所处的状态。并作出初步的分析和判断。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决定是否受理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形: 1 ?、医方的...


·护士发生医疗过失怎么处理?
      护士发生医疗过失怎么处理?1、医疗过失 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衡量医疗过失的标准是医师是否违反注意义务...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调解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


·医疗事故重新鉴定期限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重新鉴定期限是怎样的一、能要求医疗事故鉴定人员回避吗 回避是根据《处理条例》规定,参加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的专家鉴定组成员,与医患双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鉴定的公正性时,应当自行退出或者依照医患双方中任何一方的申请退出该争议鉴定的制度。专家鉴定组成员应当...


·人流医保可以报销吗
      无痛人流手术的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但是无痛人流术前检查费用还是可以报销的。生育、计划生育方面的费用是不能在医保报销的,也就是人流手术的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计划生育手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生育保险满1年,有办理准生证。如果是自己不愿意要,做的人流,是没得报。如果是因为婴儿畸形...


·如何判断手术医疗过错
      如何判断手术医疗过错 1、术前判断的过错 手术进行与否、手术方案的选择、手术时期的判断不当。 2、手术进行中的过错 ·手术部位选择错误 ·手术操作不当,损伤或误切组织、器官; ·擅自更改手术方案、扩大手术范围; ·不认真执行器械物品计数核对制度,异物遗留在手术腔内。 (3)...


·一级医疗纠纷主次责任划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级医疗纠纷主次责任划定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一级医疗事故中主次责任可以划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