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怎么写? 企业债权债务三方协议范本
甲方(原债权人):
乙方(新债权人):
丙方(债务人):
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经三方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甲方将针对丙方的债权转让给乙方行使,转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 )。
二、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三、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向丙方主张债权。
四、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向甲方履行义务。
五、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六、甲、乙、丙三方如为法人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为自然人由其本人签字,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该协议书一旦经过三方当事人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签订者必须履行协议的内容才行,如果一方或者某方违背了协议中的约定,那么另外的一方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违约方进行损害赔偿,另外您还要注意,签订协议时一定要阅读里面的条款,以免损害了自身的利益。



·有凭证借条可以续期吗?
      借条到期应当还款,不能及时还款,应当写还款计划或者重新打借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


·离婚后前夫欠债法院会冻结我的财产吗?
      离婚后前夫欠债法院会冻结我的财产吗如果前夫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就仍然有共同偿还的义务,法院就有可能冻结财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刑诉法移送案件条款有哪些内容?
      在有人想法院进行起诉时,并不是接到起诉法院就会受理,一般情况下都会先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调查和审核,如果权限不够则不能受理。但如果受理后发现本法院不具备该案件的管辖权则需要进行移送处理。下面是关于刑诉法移送案件条款的具体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


·欠钱上家要赖着不还怎么办
      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


·欠贷款公司的钱还不上怎么办?
      欠贷款公司的钱还不上怎么办?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首先逾期的话会根据时间长短对您的征信有影响严重逾期(超过90天)征信就是黑户,在逾期还清前是无法再申请任何贷款业务的,其次逾期会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等额外费用。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


·拖欠货款由哪个法院管辖?
      拖欠货款由哪个法院管辖?企业之间发生贸易往来,如果没有签署合同的话,可能会发生对方拖欠货款的事情。经过多次催收无果的,企业可以将其告上法庭,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提请诉讼之前,企业要确定管辖法院是哪个,否则可能产生管辖权异议,耽误维权的时间。那么拖欠货款由哪个法院管辖?下面我们就给...


·诉讼时效届满在催款通知上签字效力如何
      一,诉讼时效届满在催款通知上签字效力如何债务人在债权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意味着债务人放弃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产生的抗辩权。省高院关于诉讼时效的讨论纪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向债务人发出催收到期债权的通知书,或者具有催收内容的对账单、确认书等文件...


·公司法人挪用公款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人在我国是一类公司内比较重要的一类公司代表人,对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同样这类人挪用我国的国家公款,一经查出即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我国的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公司法人挪用公款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这类问题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


·借条借20年可以提早催要吗?
      借条借20年可以提早催要吗?借款人同意提前还款就可以,如果不同意的话,那么是不能催要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


·公司债券的发行转换条件
      公司债券的发行转换条件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念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也称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时机,按发行时规定的条件把其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是一种混合型的债券形式。当投资者不太清楚发行公司的发...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