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承包后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关于企业承包后的劳动关系,这里存在着两种情况,一是内部承包人所雇用的人员与企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二是承包企业业务后的员工与公司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相信您在生活中也会遇到这两类的问题,那么,接下来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为您依次讲解。一、职工内部承包所招用的人员,是否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首先,从内部承包的性质来看,内部承包是企业的一种管理手段,内部承包人在承包范围内招用人员,其代表的是公司,最后的后果也由公司承担,可以视为职务行为。因而,内部承包实际是公司赋予内部承包人具有包括招聘人员在内的一种职务授权。另外,从劳动关系成立的构成要件来看,《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综上,对于内部承包招用的人员与公司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内部承包不能免除公司的用工责任,公司应依法履行劳动用工过程中的各项义务,如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二、承包公司业务的员工与公司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首先,我们从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来看,由于劳动关系存在着从属性,劳动者实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并为其提供劳动,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就应认定为劳动关系。为了解开人们对此的多种看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其次,公司以承包方式将公司业务承包给在职员工,其实质是企业内部承包用工的一种方式,关于这种用工方式的受理问题,原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3]224号“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中明确:“企业实行内部责任制后与职工签订的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很大差别,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在工作中应防止用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倾向。但是,如果承包合同中包含有工资福利等应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内容,则该合同带有劳动合同的某些属性。职工与企业因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上就是关于企业承包后的劳动关系的所有内容。总而言之,职工内部承包所招用的人员,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同时对于承包公司业务的员工,与企业之间仍然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不过,这里也要提醒您注意,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着很多差异,要警惕企业以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方式损害自己的利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劳动争议调解属于行政调解吗?
      劳动争议调解属于行政调解吗? 在我国,对于劳动争议调解和行政争议调解国家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调解机构和不同的调解程序。但是,不少的职工朋友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却不知道应该参照哪种程序进行调解。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今天特意为您收集了劳动争议调解属于行政调解吗的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工程竣工延期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工程竣工延期违约金比例是多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银行贷款利息来算,但是一般在中山违约金不超过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你知道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是什么吗
      人要生存在这个世上,就必须要有提供能量的食物,那么想要获得这些有能量的食物,人们就必须要耕田劳作,付出自己的劳动力才能获取食物或者获得得到食物的资本,所以,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必须要劳动,这也是劳动的意义。那么,自有劳动以来,人们多劳多得,辛苦劳作的人最终可与多得到食物这也是亘古...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经验有哪些?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经验 ,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年限按照在单位工作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公司违法解...


·私企劳动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招聘员工后,企业的人事部门是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人事部没有现成的劳动合同,现在网络很发达,网上有很多可以在网上搜寻打印,但是需要您注意一些问题,下面为您介绍一下私企劳动合同范本需要注意的内容。 私企劳动合同范本的注意事项: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提前复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提前复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提前复工根据实际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后果的严重性,当事人可能需承担以下三类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


·现在社会,五险一金已经成为了工资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
      现在社会,五险一金已经成为了工资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人们现在的生活,也影响着人们为了的生活,高收入者可以合理避税,对低收入者来说更是不可缺少的保障,那么重庆五险一金交费比例是怎样的呢?请跟我们来看一下吧。 一、五险一金每月缴纳金额=缴纳基数×缴纳比例 五险一金比例通常以百...


·过节加班工资该怎么算
      过节加班工资该怎么算有的劳动者可能需要在节假日的时候加班,而此时按照国家的规定是要支付其一定数额的加班工资的。那么这个过节加班工资该怎么算呢?毕竟是关系到劳动者个人利益的事情,您一定要引起重视。接下来,就让我们来教你吧。一、过节加班工资该怎么算节假日许多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员...


·工厂倒闭如何处理,赔偿如何计算
      工厂倒闭如何处理,赔偿如何计算 一、工厂倒闭如何处理 基本程序是:一是破产债权的申报,二是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三是法院认为债务人达到破产条件的,应当作出破产宣告,进行破产清算。 二、公司倒闭了员工赔偿怎么计算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