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卖人逾期未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计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结合合同自治原则,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之间对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期限有明确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直接依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出卖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如当事人之间就此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而又不能通过协商加以明确的,人民法院则应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即“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来确定出卖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第三条规定,逾期贷款罚息利率由原来的按日2.1‱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条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鉴于买卖双方合同义务的对等性,人民法院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买卖合同解释》)第十八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预期付款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预期付款损失的,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预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的规定,来确定出卖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协议离婚房屋公证析产手续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房屋公证析产手续是怎样的?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


·在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
      在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 一、哪些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一)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


·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 (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 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法律规定的材料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后,应当在1...


·安置房不是说绝对就不可以进行上市销售的。而且现在很多小区都是
      安置房不是说绝对就不可以进行上市销售的。而且现在很多小区都是安置房和商品房相互叠加存在的,不过如果说想要上市交易安置房的话,对于安置房还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不管是开发商还是我国公民,买卖安置房都首先要注意这些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无锡市安置房上市交易的要求是什么? 一、无...


·一、在我国买回迁房可以贷款吗?
      一、在我国买回迁房可以贷款吗? (一)回迁房其实就是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只有购房合同而没拿到房产证的回迁房,无法上市交易。 在银行办理回迁房的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实际上是将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抵押给了银行,所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抵押物一般要求为普通商品房。...


·公房拆迁,承租人做好这个三点,轻松获得合理补偿
      一、公房拆迁,承租人做好这个三点,轻松获得合理补偿  公有房屋,简单的来说就是所属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房屋,相对应的就是人可以向主管单位申请使用公有房屋,或者福利分配这类的公有房,也可以通过租赁关系的建立来做拥有公有房屋的使用权。因此,相对的人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取得公有房屋的公...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以改吗
      不能。贷款期限一经确定,在贷款期间内,借款人不可自行申请变更贷款期限。如发生提前还款,借款人选择缩短还款期限,则由系统根据还款金额自动生成剩余还款期数。贷款缩期业务办理请慎重考虑,办理后不能再恢复原贷款期限,也不能展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


·拆迁补偿房屋属于原始取得吗?
      拆迁补偿房屋属于原始取得吗? 一、拆迁补偿房屋属于原始取得吗? 不属于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根据,而直接取得 所有权。物权的原始取得又称物权的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体非依据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而...


·广州市出台的租售同权政策极大的带动了广东省的楼房出租,也为当
      广州市出台的租售同权政策极大的带动了广东省的楼房出租,也为当地的租户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可以说,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令多方受益的一项政策。很多市民针对这一政策中,最不理解的就是需要租多久才可以享受到这个政策呢。对于广州租售同权要租多久的规定是什么,以下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租售同...


·房产纠纷法院不受理,什么样的情况法院会不予受理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越来越多的房产纠纷也随之而来,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诉讼程序解决房产纠纷,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的房产纠纷法院不受理。是什么样的房产纠纷法院会不受理呢,遇到此类情况时当事人又该如何进行维权呢?以下由的我们为您解决上述问题。 要想知道房产纠纷哪些法院不受理,就有必...


·二手房面积误差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面积发生误差
      二手房面积误差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面积发生误差,则不一定要按照与一手商品房的解决方式进行。首先,买卖双方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买卖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若有明确的约定:“该房屋是按照具体面积计价,出现面积误差参照新商品房买卖面积误差解决方式解决。”,则应按照约定方式解决。其次,如果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