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打官司该怎么实现债权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不打官司该怎么实现债权 一、申请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支付令的特点是,债权人只需向人民法院提出发布支付令的申请,无需起诉;人民法院对于申请支付令的案件,无需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同时,人民法院对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只做形式审查,即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存在以及是否明确、合法,审查方式是查阅债权人提出的申请及所附的证据材料,省去了通常诉讼中的审理前准备和开庭审理阶段,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约了大量时间。当然,对于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的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权人可以另行起诉。
二、 办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这就是说,对经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债权文书经过公证以后,义务人明确了自己的违约责任和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一般也会自觉履行义务的。否则,申请人可以持经过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直接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请求人民调解
目前,居委会、村委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组织,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们的一项优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可见,通过调解方式也可以解决债务纠纷。一方面,可以促使当事人尽快履行债务,另一方面,即使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反悔而诉讼的,也可简化程序。该“规定”第十一条指出:“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一般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因此,在遇到债务纠纷时,也不要忙于起诉打官司。
其实也是可以的,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支付令、调解或者仲裁的方式来追债。但需要注意的是针对不同的处理方式,其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是不一样的。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借款利息约定的不清楚要怎么办
      借款利息约定的不清楚要怎么办 一、借款利息约定的不清楚要怎么办 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


·滥伐林木罪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很多人为了赚钱,常常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而到处滥发林木,殊不知这种行为是会构成滥发林木罪的,不仅会被判处刑罚,还会被处罚一定数额的罚款。那么您知道滥伐林木罪罚款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 一、滥伐林木罪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


·欠债数额多少可以起诉
      欠债多少都可以起诉。欠款的民事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对欠款数额法律上没有最低额限制,理论上讲,欠一元钱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欠款数额如果比较小,是否值得起诉,得由当事人自己考虑决定。《民事诉讼法》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


·离婚后债权怎么处理2023
      离婚后债权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者有...


·恶意拖欠货款如何定罪?
      恶意拖欠货款如何定罪? 买卖,既是双方按照约定,一方交出物品,一方支付金钱的行为。在许多公司,进行物品采购时,为了结算方便,都是按照月或者季度支付购货款的。这就容易遭遇到,有的公司有钱支付,但在到了付款时间时却各种拖延不付款。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恶意拖欠货款如何定罪? 一般情...


·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能够申请得到贷款的也不只是只有银行机构,不过通常正规的办理贷款业务的机构对于申请贷款的当事人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就是在这种情形下都难以避免有些人恶意贷款。所谓恶意贷款,就是根本就不计划偿还贷款。有些人可能也特别的好奇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


·讨债公司合法吗,有哪些规定
      讨债公司合法吗,有哪些规定讨债公司,虽然已合法的组织形式及合法注册的公司存在,若存在非法拘禁、恐吓、威胁、故意伤害债务人等讨债手段或行为的,属于非法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也是违法行为。国家坚决杜绝一切形式的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触犯刑法的,国家最终会撕破合法外表,将非法行...


·债权债务律师远程指导怎么收费?
      债权债务律师远程指导怎么收费? 律师是我国常见的一个司法体系里面的额职业,但他相对于法官、检察官甚至公安机关这些国家拟定的国家机关来说要更为的灵活和私人化。律师往往是储备着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辩护的一种有偿职业。其收费标准根据不同案件而有所改变,今天,要和您要求探讨的是债权债务...


·债权人提起诉讼要哪些证据
      债权人提起诉讼要哪些证据 一、债权人提起诉讼要哪些证据 债权人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


·新刑法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写了借条没拿到钱怎么办?
      写了借条没拿到钱怎么办? 一、自己写了借条没拿到钱怎么办? 写了借条没拿到钱就需要把钱或借条拿回来,借条是需要证据的“三性”方可生效。所谓证据的“三性”即: (1)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证据的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