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借条的风险有哪些 打借条有什么风险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打借条的风险有哪些 打借条有什么风险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单位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借条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一种凭证,但是打借条也存在着诸多风险。那么,打借条的风险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打借条的风险有哪些1、空白过大,主要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间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据人添加其他内容。2、欠款数字大小写书写不清,只有小写,没有大写,小数点位置不准确,数字前头有空格,或大小写不符,都容易被持据人添加数字或者进行修改,由此引发纠纷。3、不写借款和还款日期,双方一旦发生纠纷,往往事实真相难以查清,也难以认定其诉讼时效的有效和无效。4、用易褪色的笔来书写,用圆珠笔或者其他容易褪色的笔来书写借条,当借条因为保存不善时,借条容易受潮或者被水浸湿时,笔迹往往变的模糊不清,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用化学制剂涂抹留下可乘之机。5、不认真核对,找别人或者对方代写的借条应该字斟句酌,万不可稀里糊涂的就签字盖章。二、如何防范打借条风险1、签名应当真实,应当由本人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2、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3、借条上应注名还款时间、借条的书写时间。4、借条上显示借款金额时要同时用大小写,防止持据人添加数字。5、在借条上应写清楚借款是否约定利息,利息数为多少。6、借条应妥善保存,不要损坏或者遗失。7、还款时一定要收回原借条,收回时还应认真进行甄别,防止出现还过款而又被人讨帐的后果。虽然在处理借贷纠纷的时候,借条是很重要的证据,但需要注意在进行借贷的时候打借条也是有一定风险的,而要是当事人应对不当的话,这些风险就会损害其合法权益。而具体打借条的风险是怎样的,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实践中,也是可以事先采取措施来避免这些风险的产生,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公司债券怎么卖?
      在我国公司债券怎么卖?在我国,有一群人有着较远的见识,不愿意把资产放在银行来获取那微薄的利息,而是通过各种渠道投资,所以导致了我国股票市场的飞速发展,而股票呢,则是一种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为了避免这些风险,大多数人选择了投资比较保守的债券,在国债和企业债券之中,企业债券的收益明显...


·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
      从法律的角度看,债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追要钱款,而不能去找与债无关的第三人。那么,在实践中,如果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呢?此外,在欠款纠纷中我们要有什么证据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 对欠债人死后债务的偿还...


·什么是公司债券的资本成本率?
      什么是公司债券的资本成本率? 现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企业如雨后春笋遍布华夏大地。您都知道,企业在发展初期都会筹集资金来作为自己的启动资金或是运行资本。企业筹集资金的方式有很多,债券筹资就是其中之一。今天,我们就和您聊一聊债券筹资和公司债券的资本成本率。 一、债券筹...


·是否能将持有借条的推定为债权人
      是否能将持有借条的推定为债权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是怎样的?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加强我们国家银行业的贷款管理,银监会出台了关于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的有关办法,银行需要按照规定对个人操作存单质押贷款,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相关的详细内容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 第一条 ...


·违法发放贷款罪辩护词
      法律中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必须要造成了严重的损失,那么才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此时我们建议最好还是委托律师来帮助进行辩护。而律师在进行辩护的时候一般都会向法院提交辩护词,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辩护词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


·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
      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债权受到侵害之后一定时间内债权人未能及时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将会获得时效抗辩权,债权人的主张就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


·没有借条能打官司么?
      没有借条能打官司么? 在民间借贷中,借条作为证据是很重要的,因此就给一些人造成了误解,认为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没有书面借条的,那么就不能到法院打官司。那到底当事人没有借条能打官司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有借条能打官司么?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


·欠信用卡进入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给予多少钱?
      欠信用卡进入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给予多少钱?欠信用卡进入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给予多少就要看保全所存在的金额,从而才能合理计算。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内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内 一、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内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