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的面积要怎么计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品房的面积要怎么计算一、商品房的面积要怎么计算
目前商品房面积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按套为单位进行计算,另一种是按商品房套内面积进行计算。对于大多数购房者而言,商品房面积的计算都是按套内面积进行计算。
那么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应该怎么计算呢?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7条规定:套内建筑面积系指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这里的套内使用面积系指房屋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
套内墙体面积由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窨周围的维护和承重墙体构成,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其中,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名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系指套内各阳台建筑面积之和(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二、商品房面积出现误差可以退房吗?
商品房面积出现误差可以退房吗?能否退房需要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进行判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因此如果商品房出现了面积误差,购房者需要退房的,还需确定面积误差比是否超出了3%,如果超出了才可以申请退房。
购房者购买商品应支付的总价款与房屋的面积直接挂钩,因此一旦面积出现误差,购房者的合法利益会因此严重受损。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对房屋面积误差数值以及处理方法进行约定,若发现商品房的面积出现问题,那么就按照约定好的内容进行处理。



·哪些条件下构成商品房欺诈
      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如果遇到商品房欺诈而不自知时,购房者将会遭受很大的一笔损失。因此,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懂得识别对方是否存在欺诈。从构成条件来看,哪些条件下构成商品房欺诈呢?从实际操作来讲,购房者在买房时该如何防范商品房欺诈?现在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介绍吧。 一、哪些条件下构成...


·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
      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房地产市场上,期房是很多的。有些房子刚刚奠基就开始预售了,很多买房人看中了房子的某些优点而选择买房,可是买了房子后出于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考虑又想要把已购的房屋转让出去。那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的?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 (一)一次...


·房屋租金的组成都有哪些房屋租金
      房屋租金的组成都有哪些房屋租金,是指承租人因使用房屋而向出租人交付的价金,是租赁合同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房屋租金的基本构成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屋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利息、土地使用费、房产税、利润、税金、保险费。当事人可以根据房屋的成新程度、楼层、朝向、设备情况、施工质量、...


·产权证是男方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产权证是男方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提到公摊面积这一概念,相信每个购房者都不觉得陌生,但若是问公
      提到公摊面积这一概念,相信每个购房者都不觉得陌生,但若是问公摊面积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大多数人又都含糊其辞。由于公摊面积的计算极其专业,因此许多开发商就利用了购房者的“无知”来牟利。为了避免落入开发商的陷阱,我们需要知道房屋公摊面积变大怎么办,此时该如何维权。 一、房屋公摊面积变...


·赠与房屋撤有哪些限制?
      赠与房屋撤有哪些限制? 赠与房产的办理有哪些手续? 一、赠与房屋撤销限制有哪些? 赠与房屋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不是随便可以撤销,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比如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要赠与财产所有权转移之前;撤销的赠与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赠与人撤销房产赠与合同,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


·房屋损害司法鉴定委托须知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房屋损害,在您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而关于这方面房屋损害司法鉴定也是有着相关规定,而房屋损害司法鉴定委托须知您...


·如何解决商品房预售纠纷
      如何解决商品房预售纠纷 一、如何解决商品房预售纠纷 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 (一)标的权利瑕疵纠纷及其处理。 标的瑕疵在商品房预售纠纷中占有相当比例,常见的标的权利瑕疵问题和质量瑕疵问题。标的权利瑕疵主要是抵押问题和权利证书,有如...


·离婚诉讼中该如何争取多分房产
      离婚诉讼中该如何争取多分房产一、离婚诉讼中该如何争取多分房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何界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在《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释一、二》中已...


·2023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一、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是的,因为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


·对于个些想要买房的人群来说,有利于自己的政策一定是好事,不但
      对于个些想要买房的人群来说,有利于自己的政策一定是好事,不但可以为自己省一大笔钱,而且也减轻了自己的压力。为了享受优惠政策,很多人满足购买首套房的条件,将准备买的房子申请成为首套房。那么,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什么?请您阅读本文。 一、首次购房的优惠政策和所需条件? 1、对个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