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售房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当今房价飞升的时代,买新房的压力无疑是巨大的,尤其是对刚毕业的年轻人来说。可是买房永远是年轻人奋斗的目标,父母给个首付,自己慢慢还贷也是可以的。在买房的时候,先看好楼盘,跟销售达成共识后,即可进行签字交易,可是售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呢,我们来看一下。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楼房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楼房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具体状况如下:出售的楼房座落于__镇___路__号楼__单元__楼,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该房屋按照建设面积计算,售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元整,并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于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5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规定


在乙方全部交付房款后,甲方协助乙方向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第六条甲方保证对该房屋具有处分权,保证该房屋所有权无瑕疵,无抵押,产权合法;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并由此产生责任和后果由甲方一并承担。

第七条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约定


该房屋正式交付前涉及到的物业管理费、暖气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缴清。

第九条该房屋的一切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由乙方承担


乙方接收房屋之前,应对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在交付房屋时,乙方如对房屋质量有异议,应具体、详细地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年_月__日

卖房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所有的位于的房屋一套,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权属,证号,权属人


二、委托价格


上述房屋的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房屋权属转移费用承担:□卖方仅承担,其余税费均由买方承担□买方承担全部税费。房屋权属若为合同发票,委托价格为:□办理产权前的价格□办理产权后的价格。

三、委托方式


甲方同意,由乙方独家代理上述房屋,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不再自行出售或委托他人出售该房屋。

四、委托期限


独家代理的期限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经甲乙双方协商委托期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委托报酬

1、如乙方在委托期限内将甲方的房屋销售成功(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契约》或其他买卖合同)甲方同意将该房屋实际成交价的作为委托报酬支付给乙方。

2、如乙方在委托期限内无法提供订约机会,乙方不收取任何报酬。

六、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签订委托时,甲方需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及甲方的身份证证明;甲方委托出售房屋的真实情况如实向乙方告知说明,家庭成员同意出售,关于影响房屋转让的重要事项都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与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介绍并带看过的客户私下成交。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经办人通过旺佳房产的连锁店推荐甲方的房产,并由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任何经纪人定期向甲方通报房屋销售有关情况。

2、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约定有购买意向的买方来看房,同时乙方可将买方的书面报价(如购买意向书及意向金)提交甲方协商并确认,以帮助甲方与买方进行谈判磋商。

3、为甲方的房产制定营销计划,推广该房屋的广告费、宣传费、印刷费全部由乙方支付。

七、违约责任


如甲方在委托履行过程中违反上述约定,甲方赔偿乙方本协议约定房屋售价的2%作为居间服务过程中相关费用的赔偿及相关服务的赔偿。

八、其它

1、甲方现授权为其代理人,代理甲方处理该房屋转让的相关事宜,该代理人与乙方及该房屋的买方(含意向买方)所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做出的任何承诺、确认等均视为甲方的行为,甲方予以认可。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协议,应书面通知对方并需取得对方同意,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

3、在事先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变更该房屋的价格或者便更委托期限,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请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大连仲裁机构仲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补充协议


乙方承诺在三个月内将协议房屋售出,如若没有售出按协议价格收购。实行日期由今日起。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通讯地址:

总的来说就是要注明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将房子以后的拥有权和连带责任转交给买方。若是在买方期间有争议,可以申请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法院会做出最公平的判决,如果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异议。关于售房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您清楚了吗?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款标准   (1)原房补偿标准:具备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2)购房补偿标...


·离婚写无财产其实有一套房产如何处理?
      离婚写无财产其实有一套房产如何处理?离婚写无财产其实有一套房产需要对于这部分的财产来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无财产房产还需要签署离婚协议,因为离婚涉及到的不仅仅只有财产分割的问题,对于其他的所有问题都涉及到的问题都需要进行详细的约定,例如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各项问题的违约...


·新农村建设,能得到多少房屋拆迁补贴款呢?
      一、新农村建设,能得到多少房屋拆迁补贴款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


·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况有几种房屋承租人有下
      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况有几种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新婚姻法房产所有权归属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夫妻双方准备离婚的,要拟定一份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财产中,房产应该是最主要的一个,离婚双方在争夺房产上面,经常闹出矛盾。我国的《民法典》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有明确的条文,那么,《民法典》房产所有权归属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老人没有立遗嘱怎么分配房子?
      老人没有立遗嘱怎么分配房子? 一、老人没有立遗嘱怎么分配房子? 老人没有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该怎么办
      通常购房者在看房的时候都是不会对商品房的面积进行测量的,而一般是在收房的时候,才会对商品房的面积作出实际的测量,毕竟关系到日后装修的问题。而有的时候可能就会发现,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那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方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呢?这要先知道具体产生的是怎样的纠纷,有针对性的来解决,才能较好的处理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发生的纠纷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租赁期满后...


·一、婚后获得的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获得的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获得的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住房补贴也具有工资性,故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住房补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相关法律...


·我们发现现在有部分未成年人名下也是有房产的,也就是说从法律上
      我们发现现在有部分未成年人名下也是有房产的,也就是说从法律上面讲,未成年人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也就是可以对房屋作出相应的处理。但此时毕竟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受限,那未成年人可以卖房吗?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人可以卖房吗 未成年人如何卖房?例如李先生想出售儿子小...


·失信被执行人可不可以贷款买房
      失信被执行人可不可以贷款买房 住所法律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是被限制高消费的,不能进行购买房屋、汽车等的消费,而且银行也不会受理失信被执行人贷款购房的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