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要怎么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现实中关于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具体是怎么算的。
一、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要怎么算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
(1)权利主体的确定
鉴于《人身赔偿解释》采“继承丧失说”理论,对于死亡赔偿金之权利主体的确定,参照《继承法》的相关原则在近亲属之间进行分配。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当死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则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权利人在其之间进行分配;如果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作为权利人进行分配。
(2)分配原则的确定
尽管《人身赔偿解释》采“继承丧失说”理论,但死亡赔偿金并不等于遗产,其分配的原则也必与遗产不同。
根据《人身赔偿解释》中的精神,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余命年岁内收入“逸失”的赔偿,其性质属于财产性质的赔偿,对此赔偿金的分配应根据权利主体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和生活关联程度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如果在同一顺序中存有未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其他近亲属,则其不能对此要求进行分割,但其可以通过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被扶人生活费等方式来获得某种意义的赔偿。
一般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当然确定这个赔偿金的数额肯定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此时需要看死者的户口属于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具体的死亡年龄是多少岁。综合这些因素之后才能计算出死亡赔偿金的最终数额。



·出现交通事故时一般都会经由交警协商之后处理相关事宜,但是如果
      出现交通事故时一般都会经由交警协商之后处理相关事宜,但是如果当时人想要自行协商解决最好是填写交通事故现场记录书,那么,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书如何书写呢?对此,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书 (一)时间地点天气 (二...


·如今生活中几乎每家都有车,不过近几年喝酒开车的司机也越来越多
      如今生活中几乎每家都有车,不过近几年喝酒开车的司机也越来越多。酒驾轻则扣分,造成人员伤亡的涉及刑事犯罪。那么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具体会怎么处罚呢?下面我们就给您总结一下酒驾处罚的知识。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一、交通事故开庭费要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开庭费要多少钱? 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开庭费要多少钱,仅规定了诉讼费的收取办法,具体的诉讼费收取情况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买方、卖方以及中介方三方达成协议,才能完成一次成功的交易。这
      买方、卖方以及中介方三方达成协议,才能完成一次成功的交易。这期间倘若出现纠纷,就有可能会牵扯到打官司。那么,如果聘请律师,那么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费有没有既定的标准呢?今天就来为您解答。 聘请律师的收费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计时收费 按照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计费工作时间确定费用...


·购车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购车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婚后购车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后借钱买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于该车辆属于双方婚后购买,那么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双方就该车辆的归属,有过书面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


·骑车撞死人怎么处理
      骑车撞死人怎么处理一、骑车撞死人怎么处理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一、相同点 (一)面值相同。都是每张人民币一百元。 (二)期限相同。都是最低一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三)发行利率较低。发行利率一般都会大幅低于普通公司债券的利率或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四)都规定...


·交通肇事罪缓刑驾照能不能考取?
      驾驶员的交肇事行为,有时会导致同其他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故而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不少法律规范,对交通肇事的情形加以处罚,请求严重的有时会被吊销驾照,根据规定,驾驶员在判处缓刑期间,交通肇事罪缓刑驾照能不能考取? 一、交通肇事罪缓刑驾照能不能考取? 交通肇事罪缓刑期间可以报考...


·车祸后车辆贬值损失怎么算?
      车祸后车辆贬值损失怎么算?在出车祸的情况下,大多数都会造成车辆的损失,有的时候多车连撞,受损的车辆可能还更多。在这种情况下,若需要对受损车辆做出赔偿的话,就要先确定车祸后车辆贬值损失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这个损失该怎么算。一、车祸后车辆贬值损失怎么算关于赔偿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


·一)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一)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二)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单方面交通事故司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后果是十分惨烈的,不仅是受害方,还有受害者的家庭,都要经受很多的痛苦。但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我们就要及时做好后续工作。如果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司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介绍。 单方面交通事故司机死亡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