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给孩子可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离婚的时候,孩子总是最受伤的那一个。很多人认为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孩子也应该是有份额的,有些人甚至想通过转户给孩子并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方法而获得房子,那么就有一个问题了,双方的离婚财产给孩子可以么? 下面让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

共同财产不可以直接给孩子,只能双方都同意才能赠与给孩子。

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共同共有关系,离婚分割财产实际上有确定每一件婚姻共同财产的具体归属问题的作用,从实质上来说说这些财产并不全属于夫妻中的任意一人。

再来看,“归孩子所有”这个提法。首先夫妻双方分割财产除了孩子的监护权以外是与孩子无关的,我国法律也没有类似直接把夫妻共同财产归孩子所有的相关规定,应该说这个提法于法无据。 如果看做把分得的财产赠与孩子,倒是可以归于“赠与”的民事法律规定,但是问题又来了,你自己的财产你当然可以随意赠与孩子,但是参考以上的第一段,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全部归于夫妻其中一人, 你不能对不属于你的财产随意分配,随意赠与他人。

所以如果要达到“全部归于孩子”的目的,那么必须同时满足两点:1、适用“赠与”,把财产赠与孩子,2、对你的另一半提议,他也同意赠与。否则法院是不会直接把夫妻共同财产判给孩子的。共同财产由夫妻二人平均分割,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附:夫妻财产分割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如下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一般来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经过多少年);

?(二)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残疾补助费等;

?(三)遗嘱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明确规定只赠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如男士剃须刀等;?

(六)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事实上土地证办理流程。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财产给孩子可以么?这个问题的解答了。文章告诉我们法律上,孩子并没有划分共同财产的份额,如果认为抚养孩子就应该多拿财产的思想是错误的,抚养孩子只能让对方定时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双方都想把财产给孩子的话,通过赠与方式,是可以让孩子拥有财产的。


·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发生分居前或分居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在什么时间支付、以什么方式支付。夫妻协商解决抚养费的好处是可以减...


·离婚后财产归女方男方可反悔怎么办
      离婚后财产归女方男方可反悔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


·一、夫妻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吗?
      一、夫妻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吗?夫妻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的。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的,如果原告认为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或者一方不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夫妻之间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没有分歧,可以不写入离婚的民事诉状。如果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出现分期...


·北京离婚财产律师怎么收费
      律师在办理案件的时候是要收费的,不同的案件类型以及不同的地区收费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离婚案件由于涉及到婚内财产分配的问题,而且是属于比较常见的纠纷,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的数量也是相当大的。那么北京离婚财产律师是怎么进行收费的呢。 一、北京离婚财产律师费是多少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


·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应该注意哪些?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且在司法实践中,起诉离婚的一方大部分都是女方。针对这一现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离婚的程序、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要素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故而对于离婚事由不充分的案件挺长需要二次起诉。那么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 一、再次离婚起诉状范本 原告:女...


·夫妻俩分居多久算是离婚
      夫妻中有相当多是“冲动型离婚”,有些夫妻在一个月内结婚、离婚、复婚。我们希望夫妻都能多一些冷思考,作出理智的选择,逃出离婚的“围城”。关于夫妻俩分居多久算是离婚的问题,为您解答。 夫妻俩分居多久算是离婚 很多夫妻都认为,分居的时间很久了,婚姻关系就能自动解除了,其实不然,我国...


·关于离婚财产法律法规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后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就是夫妻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双方自愿通过协议对财产进行分割,则按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过程中发生分歧或有歧议时,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分割。以下内容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关于离婚财产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 一、《中华人民...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被起诉后不去怎么办
      其实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如果另一方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人确实不值得在婚姻生活当中给他一次机会。因为对自己的孩子都这么不负责任,更不用说是对婚姻的态度了。在下文当中我们要详细为您介绍的是,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被起诉后不去怎么办? 一、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被起...


·离婚后再婚,新配偶需要承担抚养费吗?
      离婚后再婚,新配偶需要承担抚养费吗? 新配偶支付不支付是另外一回事。那个抚养费跟新配偶没关系。以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应该继续支付,至少要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成年以后。因为作为子女的亲生父母,有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法定的,依据《婚姻法》规定,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而终止抚养权和...


·夫妻该怎么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该怎么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也就是说申请...


·离婚后继父享有探望权吗
      离婚后继父享有探望权吗 一、离婚后继父享有探望权吗 虽然继父不是子女的亲生父亲,但是从法律上规定仍对子女享有探望权。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