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征地补偿标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吉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吉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部破碎残垣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0140元/亩;旱地/园地:25070元/亩;林地:1253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267.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中南部残垣沟壑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6924元/亩;旱地/园地:33462元/亩;林地:16731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8.5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城市建设规划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85008元/亩;旱地/园地:42504元/亩;林地:2125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0626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中北部梁峁沟壑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6768元/亩;旱地/园地:33384元/亩;林地:1669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348元/亩  五类区片范围:东南部土石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8432元/亩;旱地/园地:34216元/亩;林地:17108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8554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4006161660)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土地确权后农村耕地可以买卖吗?
      土地确权后农村耕地可以买卖吗? 土地确权后农村耕地不能进行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不过土地确权后承包权可以继承。 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要...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哪些?
       我们都知道土地的使用权是对拥有土地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才能算真正的拥有了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力,那么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哪些呢?一般有三种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以出让方...


·婚姻需要两个人彼此真诚地爱着彼此
      婚姻需要两个人彼此真诚地爱着彼此,如果两个人感情已经破裂,貌合神离地生活在一起也是一种煎熬。当两人都想摆脱这一份煎熬时,两人可以协议离婚,可以自愿将离婚相关事由达成一致协议,然后去婚姻登记部门登记解除婚姻关系。可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那么女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准备相关材料...


·一、威海房地产网签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威海房地产网签备案流程是怎样的?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无误的协议或合同,再统一在网上签订正式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产生备案号,显示在合同每页的...


·流转后的土地应该确权给谁?
      流转后的土地应该确权给谁?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在开展土地确权颁证中,如果以转让和互换方式流转土地的,其转让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公安机关异地羁押规定是什么
      异地羁押这在如今人口大流动的背景下很常见的,因为,有很多刑事案件都是当地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所以在羁押的时候不会去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户籍所在地,还有一部分是对于那些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有其他省份的公安机关发现了的话也会临时的进行异地羁押的。但是目前相关法律当中其实对公安机关异地羁...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一、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1、有两种可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方式有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完补偿、安置等的费用后便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或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得...


·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方式有哪些?
      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方式有哪些? 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方式有哪些? 1、行政处罚性"收回"方式。 该方式是指因土地使用权人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强制条款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使用期满"收回"收回方。 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与...


·怎样办理农村宅基地继承手续
      一、怎样办理农村宅基地继承手续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相对城镇房屋的继承麻烦些。 可以两种方案解决: 1、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继承纠纷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来办理房屋继承及变更土地使用权人。 2、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


·我国政府征地补偿是几年?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的进步,我国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大提高,现而农村的土地正在逐渐的被政府征地,现代社会中不管任何事,都是要有补偿的,政府征地也不例外,那么,我国政府征地补偿是几年呢?土地占用赔偿标准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当地省政府制定的标准补偿。  《...


·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
      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一、什么是商住房 对于商住房有两种解释: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两用).二是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住房,产权为同一人。 一般来讲,土地原有的规划性质,如商业、综合、住宅这几类,开发商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后,是无法改变的。但出于市场的不同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