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候,需要知道应当在什么时间内申请进行鉴定,要事先准备好哪些鉴定材料。但可能您都不知道,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候,可能出现导致鉴定终止的情形,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1、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2、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
4、委托人的鉴定要求或者完成鉴定所需的技术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5、委托人不履行司法鉴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或者被鉴定人不予配合,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6、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7、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者主动要求终止鉴定的;
8、委托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9、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其他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并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有关鉴定费用。
二、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形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案件诉讼的时间会拖得很长,当事人需要耐心等待。
所以,为避免案件被重新鉴定,伤者应尽可能选择信誉度高的司法鉴定机构,最起码该鉴定机构被交警部门、法院及保险公司三家认可。当事人不可为追求伤残级别而随便选择司法鉴定机构,特别是不可以选择那种在事故发生地没有合法、固定办公室的司法鉴定机构,否则,一旦重新鉴定,对当事人极其不利。
需要说明的是,案件如碰到车方或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况,法院需要等待新的鉴定结果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5、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千奇百怪的问题,就包括材料不齐全或者超过规定时间申请鉴定等等,而这其中也会出现导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的情形,一旦鉴定被终止了,显然也就无法获得最终的鉴定结果。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要本人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在该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从而确定受伤伤残等级,在法院判决对方的赔偿金额时会参考这个鉴定结果。有些人可能会觉得既然已经在医院做过检查,只要将医院的检查结果带到鉴定中心即可,真的是这样的吗?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要本人么?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交通事故关于伤残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关于伤残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 前一天。受害人有固...


·一、交通事故70岁误工证明需要开吗?
      一、交通事故70岁误工证明需要开吗? 是需要开的; 因为70岁属于退休年龄了,所以非适格的劳动者,如果要求误工费必须提供收入证明(即纳税证明,如果收入达不到纳税要求也得提供银行的工资明细)。 二、误工费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


·一、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判定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判定怎么赔偿?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判定应当对于对方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全责意味着事故中所有的损失都应该由肇事人来承担,如果肇事人买了交强险和车损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则有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这些损失。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针对事故中对方人身和财产的损失,比如...


·逆向行驶两电动车相撞责任谁承担
      逆向行驶两电动车相撞责任谁承担?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逆向行驶一方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但按规定行驶一方若严重超速,不按规定行驶或故意撞击对方那就结论不同了,可能是次责,可能是全责,也可能是无责。若正常行驶一方电动车无违章违规任何原因,那正常行驶一方就勿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驾驶...


·我们知道很多时候我们需要进行处理交通事故造成的影响,随着社会
      我们知道很多时候我们需要进行处理交通事故造成的影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很多的交通事故也是频繁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有些人酒后驾车,我国的法律对于酒后驾车管理比较严格,处罚也比较严重,那北京醉驾120的处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北京醉驾120的处罚是什么?...


·离婚诉讼要交什么材料
      在我国,离婚具体区分为了登记离婚与诉讼离婚。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当事人所需要交的材料是不同的,这点相信您都清楚。那么要是选择诉讼离婚的话,此时离婚诉讼要交什么材料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进行深入了解。 一、离婚诉讼要交什么材料 起诉应当递交的材料是: (1)原告除向...


·外地车进京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外地车进京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外地车进京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关于外地车进入北京的要求并不是特别多,主要是外地车计入北京六环路需要进行办理进京证,否则不需要办理证件。但是北京在周一至周五有相关车牌号的限行规定,具体相关规定需要根据车辆车牌号来看。 二、关于外地车办理进京证...


·异地交通违章如何处理才是正确的?
      异地交通违章如何处理才是正确的?交通安全法是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因为交通事故的后果往往双方往往都难以承担,因而交通安全法对此具有重要作用,交通安全法中都是对交通违章的处罚与规定,违章又包括本地违章和异地违章,本地违章处理简单,去当地交管所即可,那么对于异地交通违章如何处理呢?...


·一、交通事故伤者二次手术医疗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伤者二次手术医疗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伤者二次手术医疗费赔偿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赔付即可。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


·法人汽车无偿租赁合同期限有规定吗
      法人汽车无偿租赁合同期限有规定吗 一、法人汽车无偿租赁合同期限有规定吗 没有规定,租用法人汽车无偿租赁合同的期限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无偿租赁汽车合同范文如下: 甲方承租方: 公司 乙方出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