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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不能证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如何调整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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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中,违约金的司法调整还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不能证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数额的情形。此时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根据公平原则酌定违约金数额。

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未能提供违约损失的具体数额,无法根据实际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作出违约金是否过高判断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根据公平原则对违约金是否过高作出裁量。二是当事人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等为由进行免责抗辩而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情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等为由进行免责抗辩而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责抗辩,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调整违约金进行释明。一审法院认为免责抗辩成立且未予释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支付违约金的,可以直接释明并改判。”

由于该解释只适用于买卖合同领域,对于其他合同也同样存在类似情形。一般认为,此时也可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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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买卖双方协议解除 2、卖家违反合同约定 (1)你跟卖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卖家那边没有告诉你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家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卖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


·当事人已支付约定过高的违约金的,还能否主张返还?
      《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据此,当事人如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应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过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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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违约免责条件?
      一、合同法违约免责条件   免责条件:即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即当事人的违约是由于无法预知或无法防止的事由所造成的;   2.受害人本身的故意或过失,受害人的故意在任何...


·合同当事人事先放弃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权利的约定
      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应以公法提供的公共秩序为基础,民事法律行为的自由须限定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范围之内。当事人请求法院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本质上属于公法性质的诉讼权利。《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的违约金司法调整制度,是为平衡当事人利益而对契约自由适当...


·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


·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
       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包括以下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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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法典》第 587 条之规定,定金罚则适用的前提是“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以当事人根本违约为前提条件。在买卖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者交付标的物,相对方主张继续履行,说明合同暂时处于迟延履行状态而合同目的仍然可能...


·法院能否主动调整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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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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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如何约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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