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转让预售合同要什么条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生活中,当我们买完家电、家具、自行车等物品后,可能会发现它没有派上用场但扔了挺可惜的,于是就自然的想到将它们转让出去。同理,预售商品房也是可以转让的,只是它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转让预售合同要什么条件才行?我们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转让预售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依法成立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进行转让。这种转让是指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在房屋建造完毕前再行转让他人的行为。这种转让只变更预售合同的主体,预售合同的内容不发生变化,由商品房预购人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与预售人之间设立新的民事法律关系。
依照商品房预售的法律规定,可以将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因为预售合同转让主体与预售主体不同,转让人具有双重身份,它是前一预售合同的预购方,同时又是后一转让合同的转售方,而不是未竣工商品房预售方,故转让人不具备预售方的主体资格,也不必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具有预售转让的主体资格。
2、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如果转让的标的物已经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不是预售合同转让,应按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合同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3、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才允许预售合同转让,否则预售合同转让无效。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无效的,预售商品房的转让转让合同,一般也应当认定无效。
4、预售合同转让必须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因为转让人与新预购人签订预售合同将后预售合同的预购人(转让人)更名为新的预购人,新预购人通过预售转让字目取得原预售合同预购的地位。这种预售转让合同应依法缴纳有关税费。转让人无论是债权转让,还是权利义务转让,都只是合同主体的变更,而合同内容即权利义务并没有改变。
二、预售合同的转让要哪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综上,是关于“转让预售合同需要什么条件”以及“预售合同的转让要哪些条件”的有关转让预售商品房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在实践中,将自己已经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再进行转让的,程序一般比较复杂,它需要开发商、转让人的配合,还需要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对于这些,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去做,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怎样认定合同诈骗罪?
      诈骗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是利用信用卡、信用证实施诈骗行为,而有的是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进行诈骗。对不同犯罪的认定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主要来看看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


·技术许可合同涉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技术许可合同涉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现如今,几乎每一个公司都有自己专有的技术,在我国,签订技术许可合同是进行技术贸易的主要形式,同时国家对于技术合同涉税也出台了优惠政策。那么什么是许可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涉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许可合同 根...


·合同诈骗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我国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我国是怎样的?当代社会,在我的世界生活中关于签订合同的事项您都多多少少会了解,这是因为在很多场合我们都需要签订大量的合同,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国关于合同诈骗罪也是越来越多了,那么合同诈骗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有名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有名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广义上讲,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所确定有名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而不仅属于《合同法》所确定的有名合同。中国《合同法》分则部分规定了十五类 基本合同类型,分别是: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


·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须知
      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须知现在的家庭装修主要包括三种装修方式:半包、清包、全包。半包装修,是指由业主购买主材,装修公司购买辅材。所以,半包装修合同的签订需要更谨慎小心,为了让您远离装修陷阱,今天为您讲一些签订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您一定要记在心里。 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1、半...


·电缆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缆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线电缆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的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承包合同纠纷主要分为哪些方面?
      承包合同纠纷主要分为哪些方面? 承包合同光从其表面意义上讲,即是指企业或个人在承包工程时需要签立的文件,有时候若不谨慎处理,便容易引发一系列争吵和矛盾。许多人对承包合同相关问题缺乏了解,关于承包合同纠纷这一问题,我们将从法律层面上为您具体介绍承包合同纠纷主要分为哪些方面。 一...


·合同三年试用期最长多久?
      合同三年试用期最长多久? 劳动者在入职之后,企业会与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在劳动者进入企业工作之后,许多企业都会与劳动者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企业可以考察劳动者是否可以胜任这份工作。而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试用期也有不时间限制。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三年试用期最长多久...


·合同到期二年没签怎么补偿?
       一、合同到期二年没签怎么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


·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1、审单付款 卖方即凭提单等有关单据向当地银行议付货款,货物装船乒。当议付行寄来单据后,经银行审核无误即通知买方付款赎单。如经银行配合审单发现单证不符或单单不符,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置。处置方法很多,例如:拒付货款;相符局部付款,不符局部拒付;货到检...


·合同没有到期辞职给违约金吗
      生活中经常会听见某明星与其所在的经纪公司合约未到期就解约,而被起诉要求支付巨额违约金的新闻,而在劳动关系中,如果劳动者的合同没有到期辞职给违约金吗?如果不需要,那么在何时劳动者需负违约金呢?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您展开详细介绍。 一、合同没有到期辞职给违约金吗 绝大多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