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怎么办有动迁就有动迁补偿,至于补偿多少,则需要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构进行动迁评估。因此,动迁评估直接关系到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生活中,动迁评估机构评估出来的结果不一定让企业满意。那么,当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的时候,可以怎么办呢?一、什么是动迁评估动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动迁补偿价格评估。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二、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怎么办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所以,当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另行委托评估机构。新委托的评估机构可以出具估价报告,如果该结果与原评估结果存在差异且无法协商一致,企业可以向估价专家技术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由估价专家委员会对估价报告的技术问题进行鉴定。



·公司法要求不再验资如何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法要求不再验资如何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 新公司成立的时候,都会要求验资,走一些验资流程,公司的注册资金多少也代表了公司的实力有多雄厚,注册资金多的肯定也会让客户更加放心。现在新公司法却明确了不需要验资,那么就有疑问了,既然公司法要求不再验资,那么如何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呢?接...


·隐名股东的资金投入瑕疵有哪些
      隐名股东的资金投入瑕疵有哪些?1、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立后,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段时间后才将货币缴付给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


·公司增资股东未按时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公司增资股东未按时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增资股东未按时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公司法》 股东没有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


·一、醉驾上市公司高管会被开除吗?
      一、醉驾上市公司高管会被开除吗?醉驾上市公司高管不一定会被开除,具体可以由公司的股东大会决定。对于上市公司的高管、或者是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人员,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因为一举一动都会对社会造成影响,酒驾、醉驾这样的行为会对社会在成不良影响。二、哪些情况下醉驾可以免于起诉?1、...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办理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办理 基金管理人登记 1、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2、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


·公司法人会影响信用对企业信用有怎样的理解
      公司法人会影响信用对企业信用有怎样的理解 公司法人会影响信用主要是针对企业信用来说的,企业信用是一个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好的企业信用才能使公司更好地更快的发展,也才能使公司在商业大潮中赢得一席之地,一旦公司信用受到破坏就会使得公司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同时也会影响公司的融资以...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制度分别是什么意思?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制度分别是什么意思?您是否知道,在注册公司时有一项是注册资本登记,这是国家为了管控市场而确立的门槛制度。且在注册资本登记当中还分为两种缴纳制度,分别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制度。接下来,请看我们为您整理的材料。一、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作为一项...


·成立公司法人可以兼财务负责人吗?
       一、成立公司法人可以兼财务负责人吗? 1、对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是不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的。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公司法关于董事会人数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董事会人数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会人数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


·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金的请示程序包括哪些?
       一、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金的请示程序包括哪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


·注销公司的步骤是什么?
      注销公司的步骤: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清理公司财产;   4.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偿债务,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6.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