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一、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9条规定,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在实际处理之中,保险公司一般是在收到交警部门的通知后,可以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如果是被保险人无责的情况,则只垫付1000元医药费。作为事故伤者,可在紧急情况下,请求交通部门向保险公司发出上述通知,以及时取得抢救费用。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形

免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10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条款规定了保险公司对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事故、投保车辆的财产损失、间接损失、诉讼仲裁费用等,在交强险范围内是免赔的。对于本车的乘客人身损失,交强险也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车投保了乘客险,则按商业险条款和程序进行赔偿,本车乘客不能对本车保险公司主张交强险索赔。

在诉讼中,原告往往在诉状的诉讼请求中主张保险公司承担诉讼费、鉴定费等的连带赔偿责任,但根据上述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是不负赔偿责任的。

此时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怎样的。要是与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话,则保险公司需要先行垫付,日后有权向肇事者进行追偿。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怎么存档?
      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怎么存档?一般股东会会议应该有记录本,股东会的决议的记录,参会的股东都应当过目,至于该决议需要多少份,那应该按照执行该决议事项需要的份数来打印,如果没有异议的话,都应在记录本上签字。办公室依据会议记录,整理打印出股东会决议。首先,股东会决议文件存档一份,报工商管理...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法人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这其中就包括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规定。可是,有很多人对相关的适用条件比较疑惑。那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司法》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跟实缴可以不一致吗
      可以。《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注册资本是指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营业执照上有注册资本额的企业来说的,你...


·企业法律顾问都什么类型呢?
      企业法律顾问都什么类型呢? 1、根据聘方性质之不同,律师法律顾问可以划分为国家机关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社会团体法律顾问和公民法律顾问等类型。 2、根据法律顾问合同是否约定聘期之不同,律师法律顾问可以划分为定期法律顾问与项目法律顾问两种类型。 3、根据法...


·夫妻结婚后丈夫开公司财产怎么分?
      夫妻结婚后丈夫开公司财产怎么分?婚姻存续期间也就是婚后,如果成立的公司属于个体或独资行为那么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有权要求分割。如果是合营、股份制的话,那么只对公司的有效股份享有分配权。《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


·公司法对股份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公司,我们国家的公司种类是很多的,对于公司方面的问题也是有很多。公司当中对于股份转让的问题也是有发生的,公司法当中对股份转让规定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相互之间可以互相转让股权,但是如果向外人转让股权的话需要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


·在我国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不包括哪些
      新公司法当中的股东出资方式是比较符合现代市场化需求的,尤其是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这些无形资产,有的时候不一定就比现金出资额度少,在新公司法明确了股东出资方式以后反而有少部分人员都比较好奇,在我国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不包括哪些?接下来您就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在我...


·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更多人去选择分享比较大的股票来赚取更多的财富,而对基金公司我国有着严格的规定,保障市场经济的形容发展,确保更多人的利益会受市场经济的影响,那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企业存续分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是怎样的?
       企业在经过重新的改制重组之后没如果是以集团公司存续的企业,是被称为存续企业的,目前很多还在正常经营的企业,在改制之后,如果是以母公司继续存续的话是可以被称为存续企业的,关于企业存续分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是怎样的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企业存续分类,股份有限公...


·对外担保股东会决议占比60%以上的股东能不参加吗?
      对外担保股东会决议占比60%以上的股东能不参加吗?对外担保股东会决议占比60%以上的股东不能不参加,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和普通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外担保上的规定是一样的,即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


·一人独资企业章程的内容
      一人独资企业章程的内容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定。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