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一、流动性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利益持有人手中的金融凭证 (债券、银行债务、商业信用和股票等)面临两类损失:
一是因公司市价下跌遭受的面值损失;
二是金融工具流动性下降,导致的交易成本增加。
例如,债权人为了方便出售将短期信用展期,发现30天应收账款变成了2年期债权,这在企业清算时会遭受很大的损失。违约企业的股票和债券因面临退市而使风险升水,做市商会进一步扩大报价差幅。同样,银行贷款和商业债权在债务二级市场上的流动性也会下降,由于证券化、参与贷款和保理等金融创新产品的存在,这些非权益类债权的处理要比股票相对容易些。
二、意外损害损失
这类问题主要出现在资产关联企业中,如果关联一方对另一方的债权成为关联企业债权的主体,一旦债务方出现偿债危机,企业面临清算时,另一方债权企业将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例如,2000年7月,上市公司“猴王股份”由于大量持有对其关联方——猴王集团的债权,当后者面临破产清算时,猴王股份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
由于资产关联导致的这类损失,实际索赔都是十分困难的,它也是一种直接成本。以上研究表明,各类债权人承担的这些破产成本,直接表现为最后取得的财产价值的减少,但是,如果资本市场是完全的,债权人在同企业交易定价时就会将这些潜在成本考虑在内。
三、市场份额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或被宣布破产后,客户、具有谈判地位的供应商、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出于自身风险控制的考虑,都会对企业经营采取雪上加霜的行动。随着境况的恶化,公司能够吸引和留住大部分雇员、顾客及供应商的能力就会下降。财务困境中的高负债企业更容易失去大量的市场份额。而这部分损失无疑构成了竞争对手的利润。
虽然,收益和损失并不一定正好相等,但至少部分是此消彼长的。并且销售业绩的下滑会导致公司经营效率的下降。相反,对手市场份额的增加至少短期内可能会达到或接近最佳生产经营能力。
四、经营效率损失
企业财务承受能力不足,造成各种机会损失。一方面因为企业信誉度下降,无力进行内外部融资,被迫放弃一些高风险一高收益的项目资金支出。另一方面必须承担较高的贴现率来应付现金支付。而持有现金的行为大大降低了企业经营效率,导致公司真正的经济成本上升。
例如,一些维修费用的支出已经不能再拖时,实际的维修成本可能已经增加了。另外,大量资产被贱价出售,购买者利用卖方的财务窘境以低于资产保留价格的条件获得了有用的资源。因为这些资产多为不动产,所以会导致较高的交易成本。产价值的减少,但是,如果资本市场是完全的,债权人在同企业交易定价时就会将这些潜在成本考虑在内。
因此,在其破产清算的过程中,有损失的产生是难免的。企业破产清算,需要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所负债务,并给予清偿。另外,在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一般都会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自然也就无法完全回收账款。



·破产清算费用谁支付作何处理
      破产清算费用谁支付作何处理都说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也就是说办理企业、公司在收取利益的同时也将承担一定的风险。有时候企业可能会因为资金周转不灵、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各种的原因,将有可能导致企业无法经营,使得企业破产,那么破产清算费用谁支付呢?下面就让我们和您一起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关于债务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债务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债务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是什么?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


·破产程序诉讼管辖移送的时间是多久
       一、破产程序诉讼管辖移送的时间是多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公司清算程序有哪些
      公司清算包括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机构依法进行的清算。普通清算一般适用于自愿解散且公司资产能够抵偿其债务的情况。特别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不能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发生显著障碍,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法院介入进行的清算。特别清算一般适用于强制解散的...


·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 一、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因此,破...


·债权人如何才能申请破产?
      债权人如何才能申请破产? 关于破产,您肯定都是有所了解,破产是需要向法院申请的,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您可能还能理解,但是,债权人为什么能向法院申请破产呢?债权人如何才能申请破产呢?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 债权人如何才能申请破产 1、债...


·公司注销清算组至少几人
      法律没有规定清算组成员应该为几人。《公司法》仅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法...


·公司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有什么不同?
      公司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有什么不同?(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适公司清算用公司清算的原因是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破产清算的原因是破产解散。(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公司清算组成员,如果是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强制解散的,由作出强制...


·一、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剩余破产财产需要按照先偿还债权人债务→股东分割财产的分配顺序,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


·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
      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 一、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 公司破产清算要多长时间,跟公司规模大小、对外债权债务等诸多因素有关,破产清算如下: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


·破产清算借贷科目包括哪些?
      破产清算借贷科目包括哪些? 一、破产清算借贷科目包括哪些? 根据破产财务清算期间会计核算的内容和特点,一般企业应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资产类科目 (1)抵押财产。主要核算破产宣告前成立的作为某项债务的抵押物的财产。其明细科目应设: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和土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