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存在劳动争议裁决书问题的在生效后该怎么解决?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存在劳动争议裁决书问题的在生效后该怎么解决?要实现对生效仲裁的救济,法律上可从两种途径着手: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不予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原民诉法,即现民诉法第237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2)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4)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通过监督程序予以纠正。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在查阅了许多相关资料后,才找到劳动部的一个复函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批复。《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复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对未向法院起诉,已发生法律效力而且确实有错误的裁决书,通过监督程序予以纠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复议仲裁决定书可否作为执行依据问题的批复》……但这并不排除原仲裁机构发现自己作出的裁决有错误进行重新裁决的情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现自己作出的仲裁决定书有错误而进行重新仲裁,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违背一裁终局制度,不应视为违反法定程序。
也就是说,对生效的仲裁文书,在当事人未向法院起诉之前,有两种救济措施:
(1)当事人向仲裁委申请启动监督程序;
(2)仲裁委在发现裁决文书确有错误时,主动启动监督程序。
当劳动仲裁当事人发现劳动争议裁决书问题时,最好能及时的反应情况并拒绝执行裁决内容。一旦其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话,只能申请仲裁救济。我们在此要提醒的是,劳动仲裁救济只能做到不就效果,且其操作过程较为复杂,各位申请仲裁救济者要有心理准备。



·在生活当中,建设工程的完成通常是有很多人的合作情况下才可以将
      在生活当中,建设工程的完成通常是有很多人的合作情况下才可以将一个完整的建筑工程修建好的。对于工程的工程质量,不会是有一个人来进行负责的。不同类别的工程,需要由不同的人来承担,总体来说工程的质量是和非常多人息息相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建设工...


·装修工程质保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一、装修工程质保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书是指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竣工工程签定的工程质量保修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签订固定劳动合同,肯定会有到期的时候,那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呢?这是很多劳动者都存在的一个疑问,毕竟涉及自身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就为您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陪客户喝酒不算工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陪客户喝酒不算工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陪客户喝酒不算工伤,陪客户吃饭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且因醉酒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二、工伤...


·人工智能经营范围怎么写?
      人工智能经营范围怎么写?人工智能在我国发展的比较晚,也就是在最近几年才开始在网络上风靡,都说未来是人工智能化时代,因此现在从事人工智能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逐渐增多,国内很多企业也相继投入到这个行业,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想投资注册一家人工智能科技公司来立足于未来行业中,那么人工智能经营范...


·不让上班不解除合同有工资吗
      这种情况单位有义务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关于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试用期规定有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
      试用期规定有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


·工伤保险怎么理赔?
      工伤保险怎么理赔?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工伤保险怎么理赔? 工伤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


·企业的用工形式都有哪些
      企业的用工形式都有哪些在不同企业当中,针对不同的工种,可能涉及到的用工形式都是不同的。换言之,同一家企业可能存在多种不同的用工形式。那么到底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用工形式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企业的用工形式都有哪些在用工形式上,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怎样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怎样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


·公司查出员工有肝硬化会被辞退合法吗?
      公司查出员工有肝硬化会被辞退合法吗?劳动者患有肝硬化,享受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如果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