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上诉的前提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争议仲裁上诉的前提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上诉的条件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因此在仲裁中并不存在上诉的情况。上诉是专属于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所以劳动争议仲裁能够上诉需要在仲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不服一审则可以上诉。
所以要上诉要具备两个条件:
1、劳动争议仲裁已经结束,并且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2、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
二、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起诉的条件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是有当事人的起诉,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起诉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其起诉,其他人未经委托无权起诉。
2、必须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而向法院起诉,不能未经仲裁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法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最高法院作出了有关的司法解释,对仲裁机关不予受理的,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4、起诉不得超过诉讼时效,即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对于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不得再起诉,法院也不受理。
5、起诉必须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一般应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对起诉书经审查,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各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即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首先由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求重新审理判决。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的,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在不服一审结果的情况下就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原本的仲裁过程是不存在上诉的,上诉是诉讼程序的专有名词,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提起诉讼,一般起诉必须在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方便当事人仲裁,方便劳...


·昆山17年工伤鉴定时间是多久
      我们都知道工伤受伤之后需要进行工伤鉴定, 因为对劳动者来说可以获得一些赔偿,以此减轻经济压力,此时就涉及到了一个问题,什么时候应该去做工伤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少久。这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昆山17年工伤鉴定时间是多久方面的知识。 一般认定为工伤后3个月即可进行伤残...


·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一、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二级伤残鉴定,具体的规定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第五条第一款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属于一级伤残。 第二款第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


·五险一金是我国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在人们考虑工作时
      五险一金是我国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在人们考虑工作时关注的一个重点。并且,由于区域不同,所以每个地区在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额度上存在区别,部分地区甚至提出了六险一金。那么,五险一金究竟是什么?济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呢?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五险一金《劳动法》第七...


·劳动关系中常见纠纷有哪些?
      劳动关系中常见纠纷有哪些? 在我国,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那么此时双方就产生的劳动关系了。劳动关系是不能轻易解除的,双发都不可以,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反劳动者也是一样,除非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那么劳动关系中常见纠纷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


·续订劳动合同要什么程序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若需要续订劳动合同的,则必须要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以及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时需要注意,续订劳动合同要也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那究竟续订劳动合同要什么程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续订劳动合同要什么程序 续订劳动合同具体程序如下: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


·员工被迫辞职有没有补偿
      员工被迫辞职有没有补偿 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


·一、建立劳动关系多少天内购买公积金?
      一、建立劳动关系多少天内购买公积金? 员工在入职之后,在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单位需要在三十天内为员工办理公积金等级手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划分是怎么样的?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划分是怎么样的?对于工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保证质量,工程的质量和千万人的生命财产相关。工程质量安全等级划分包括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等等。那么,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划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具体了解下吧。 工程质量安全等级划分...


·工伤认定过期单位责任是什么?
      很多人都不清楚工伤人定是有时限,如果公司没有及时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很有可能就错过工伤认定的期限了。那么工伤认定过期单位责任是什么?很多用人单位都会认为工伤认定过期了与他们是没有关系的,更谈不上赔偿。下面是我们给您做的相关介绍。 一、工伤申报期限 关于工伤申报期限,在《工...


·无限期劳动合同解除加班费怎么赔?
      无限期劳动合同解除加班费怎么赔? 要根据平时的加班金额来计算;自己搜集相关证据,比如考勤记录,比如工作安排,比如加班期间与领导的聊天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