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异地离婚官司怎么打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

很多夫妻由于工作原因长期分居两地,在感情不能持续的时候希望通过诉讼离婚来结束婚姻。您都知道离婚同样是去民政局办理手续,但是如果两个人没有在一个地方,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进行诉讼离婚呢?现在我们就带你看一下异地离婚官司怎么打?


一、异地离婚官司怎么打?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则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作了如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诉讼离婚流程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a、请求离婚;

b、小孩的抚养问题;

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一般进行诉讼的时候都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进行管辖的,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就是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进行诉讼的,当两个人分居异地一年后,就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进行诉讼了。异地诉讼同样适用于一般的离婚诉讼程序,我们已经在上述文章中整理,这样异地离婚官司怎么打就很明了了,在一些的条件下就可以适用方便原告的管辖了。


·回迁房其实与商品房并没有太大差距,这一般是指开发商就被征地人
      回迁房其实与商品房并没有太大差距,这一般是指开发商就被征地人作出的一种房屋赔偿,现在很多楼盘里面都有回迁房。甚至在一些农村地区也是存在回迁房的。当然不同地区买卖回迁房需要注意的地方都不一样,那其中农村回迁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回迁房能买吗? 回迁房...


·土地使用证记事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记事有哪些?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土地越来越金贵,拥有土地后,土地使用证便是或不可缺的重要凭证,具有法律效应。然而,因为土地的有限性,只有少部分人总有土地,而且,土地使用证不是日常用品,所以拥有土地使用证的许多人,对它不甚了解。下面便来为您介绍介绍土地使用证记事有哪些。1...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生活中任何的行为都必须有一定的规章制度制约,这样才可以保障社会的有序和谐发展,征地补偿也是如此。现在,各地的征地补偿工作都进行的如火如荼,没有一定的规章制度就无法保障征地补偿工作的进行,由此成都制度实施了2017...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法是什么,具体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法是什么,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民法典? 我国目前没有出台过土地承包民法典,土地承包合同遵循的法律为《民法典》与《土地承包法》,如果发生了土地承包的合同纠纷,可以参照以上两种法律法规进行解决。 二、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


·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存在得问题是什么?
      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存在得问题是什么?要不要将集体建设用地产生的盈利抵扣补偿款。在征地拆迁评估中,土地估价机构一般只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进行评估,土地是按照农用地的不同种类(水田、旱地、林地等)直接确定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但是,在深圳,大量存在着农民自建厂房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一定会具有司法效力吗?
      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一定会具有司法效力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一定会具有司法效力吗? 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会具有司法效力,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转让后仍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也可以不补办出让手续; 2、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 3、按照国务院住房制...


·湖南衡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城镇建设中,政府需要征收公民居住用地、农用土地等用地,进行城镇的重新规划建设。在征地补偿工作中,政府工作人员需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注意维护居民群众的实际利益,不得使用强制手段进行土地征用。各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有所区别,那么湖南衡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湖南衡阳市征地补偿标准...


·海南征地拆迁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
      海南征地拆迁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 海南征地拆迁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2012年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做好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现阳光征地拆迁,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据了解,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征地报批前的告知、...


·征地补偿新标准树苗内容有哪些
      征地补偿新标准树苗内容有哪些 国家在规划城市或其他的建设项目等过程中都会占用到一些土地,但会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这是为了保证人们的生活质量不受征地的影响该降低,那么征地补偿新标准树苗是怎样的?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征地补偿新标准树苗 政府在征地时,征地的补...


·一、土地使用权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


·农村老人去世耕地继承是怎样的?
      在农村,几乎家家都有分到耕地,当农村家中有老人去世后,老人名下的耕地的归属问题有着怎样的规定呢?尤其是在现在中国在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城镇化发展迅速的情况下,农村老人去世耕地继承的问题在法律上是如何安排的。下面我们将进行相关介绍。 农村老人去世耕地继承是怎样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