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书中“净身出户”如何理解的问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净身出户”,是指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因此,一方在离婚协协议书中自愿作出“净身出户”的意思表示,从文义上理解,就意味着其自愿放弃要求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的意思。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未明确将争议财产约定归被另一方所有,但双方离婚时,一方就已经知道其存在,并且办理了登记,应属于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后,争议财产亦由另一方占有、管理、收益,因此,一方作出“净身出户”的意思时,就包含了不能带走争议财产的意思。


·离婚上诉财产不分配上诉状可以吗?
      离婚上诉财产不分配上诉状可以吗?一、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可以分别处分财产,协议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可以在以后分割。离婚协议中,就双方现在同意分割的财产写明即可。二、离婚后房产可以共有吗?1、首先,既然你们的婚姻已经没有延续的必要了。那么关于房子这方面的纠纷大家就要“手下留情...


·成年之后可以起诉追索抚养费吗?
      成年之后可以起诉追索抚养费吗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该方不履行,孩子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到孩子18周岁成年,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也可以停止抚养费的支付。成年后能否追讨未...


·在我国无效婚姻还是未婚么?
      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公民容易把我国的相关法律知识相混淆。比如说有一部分人认为,既然自己的婚姻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那么可能自己的相关履历表上就是属于未婚,自己也不需要去办理离婚登记证,双方可以自行解除婚姻关系等这些想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无效婚姻还是未婚么? 一、我...


·离婚协议公证有什么作用
      不少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之后,自己还不放心,还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但需要注意,离婚协议书的生效与是否办理公证无关,那么离婚协议公证有什么作用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离婚协议公证有什么作用公证是公证处代表国家进行的一种证明活动,证明其公证的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


·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孩子的生父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孩子的生父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1、抚养孩子,支付抚养费是父母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没有钱而免除; 2、建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3、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4、根据司法解...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的不断普及,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也在逐渐改变,婚姻恋爱变得更加的自由化,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的离婚率在逐渐的上升,也就意味着离婚的问题纠纷也会越来越多,那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


·离婚财产约定不明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双方都在财产分割协议上签字了,那么,这份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应,没有特殊情况很难再更改。如果在离婚案件中,离婚财产约定不明,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财产分割协议的有关法律知识,希望您能从中找到需要的信息。签订好财产分...


·离婚证办完了还用还共同财产吗?
      离婚证办完了还用还共同财产吗?离婚证办完了还用还共同财产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离婚的时候需要将一切财产问题和孩子问题都理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


·离婚诉讼多久时间开庭审理?
      离婚诉讼多久时间开庭审理?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