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服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可诉?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不服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可诉?征地拆迁是实践中经常看到的现象,征地是为了支持国家的大型工程建设,拆迁房子则原因是很多的,但征地拆迁后都会给土地的使用者和拆迁户进行补偿,补偿多少则需要根据当地情况分析。那么不服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可诉呢?下面我们和您仔细聊聊一、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二、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该怎么办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是不可以的,如有不服或者觉得不妥当的地方,可以和当地政府或者执行者进行沟通协调处理,国家土地征收一般都是用于大型的民众设施建设,造福大众。所以我们应当配合发展为子孙后代积福。还需了解更多信息,可咨询的相关专业律师可为您详细解答。



·什么叫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什么叫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我们常常在生活中看见很多地方会修建一些房屋或者学校或者医院等,开发商之所以能够在土地上修建这些建筑是因为他们对那块土地具有土地使用权,那么什么叫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请阅读下面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什...


·征地拆迁暂行条例全文
      征地拆迁暂行条例全文 征地拆迁暂行条例全文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


·农村建房土地使用合同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农村建房土地使用合同需要土地使用证吗农村建房土地使用合同需要土地使用证的,才能确认其是否是该土地的使用权所有人,在合同中才能明确权利与义务,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需要先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


·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
      司法鉴定在对案件的审理是十分重要的,可以帮助法官对于证据进行判断。那么,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 一、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 是由...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可以判缓刑吗?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可以判缓刑吗?对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四百一十条明文进行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


·西钟牌村征地补偿款拒不发放怎么办
      西钟牌村征地补偿款拒不发放怎么办?法律明确规定,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可向当地政府投诉控告,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权,还有拿不到钱的征地基本上根本不合法。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


·贺州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
      贺州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一、贺州市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政策 贺州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具体几倍由乡镇依据自身特点报批后确定。 二、贺州市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政策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我们将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山西省临汾...


·个人土地流转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个人土地流转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个人土地流转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


·土地被征用,若涉及祖坟该赔偿多少呢?
      土地被征用,若涉及祖坟该赔偿多少呢? 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发展农村,许多农村土地都将面临征收,相应都会有一定的补贴。那么,土地被征用,若涉及祖坟该赔偿多少呢?是否涉及到墓地的重新安置? 1、位置的问题 墓地问题无疑是一个大问题,如果处理得不太好,很容易导致矛盾激化。但国家政...


·用假的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关于土地使用证问题,我们需要明白一个点就是不管是什么证件,只要你使用假的证件,那么你就存在欺诈的行为,有人急于贷款,但是土地使用证一直办不下来,所以很多人 就会走上歪路,那么假的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