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卖人逾期未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应按一年期LPR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结合合同自治原则,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之间对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期限有明确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直接依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出卖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如当事人之间就此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而又不能通过协商加以明确的,人民法院则应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即“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来确定出卖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第三条规定,逾期贷款罚息利率由原来的按日2.1‱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而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非借款合同,其也不会约定贷款利率,故以此确定违约金存在一定的障碍。

在《商品房买卖解释》未对此作进一步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条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鉴于买卖双方合同义务的对等性,人民法院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买卖合同解释》)第十八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预期付款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预期付款损失的,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预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的规定,来确定出卖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要求人民法院调整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二条,并参照《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四条、《买卖合同解释》第十八条确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确定出卖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立遗嘱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立遗嘱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


·父母去世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父母去世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一、父母去世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农村房屋可以继承,房屋是村民合法私产,可以依法继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


·在买房的时候
      在买房的时候,因为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而此时就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税费。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即使针对面积差不多的房子,实际当事人承担的税费数额也是相距甚远。其实在计算买房税费数额的时候,除了要考虑到面积外,同时也要看房子的实际情况。我国对新房和二手房的税费要求不一样。那究竟买房子...


·离婚房屋过户给宝宝的手续怎么办理?
      一些夫妻离婚后,如果手中有多套房屋的话,通常会将其中一套过户给孩子,作为父母对孩子的补偿。离婚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孩子,是采取赠与过户的方式,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那么,离婚房屋过户给宝宝的手续怎么办理?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 一、离婚房屋过户给宝宝的手续怎么办理? 1、...


·买房子怎么贷款划算?
      现在的年轻人基本工作几年都会选择买房,不只是为了结婚用也是想给自己一个稳定的住处。不过现在的房价上涨的速度已经不是我们工资的涨幅能跟得上的了,所谓是房价年年涨工资倒很有跌的可能。买房给年轻人的压力是很大,所以您一般情况都会选择贷款买房,那么怎么贷款划算呢,我们在下文解答。 买房子...


·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


·买房合同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购房合同,一般在当事人就购房达成
      买房合同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购房合同,一般在当事人就购房达成一致之后,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才行,因为之后需要办理登记备案,同时进行房产的过户也是需要这个合同的。那实践中,买房合同该如何进行备案登记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合同该怎么进行备案登记 如今购房合同都是实行网上...


·网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网签合同是现在购房者与售房者之间签订买卖合同的一种新的形式。很多人对于网签合同根本不了解,就盲目的签订合同,因此带来的麻烦也不少。那么,网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今天,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的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有了预售证,则通...


·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对于房屋买卖来说,大伙都屡见不鲜了。无论是首套房居住还是二套房改善,都需要经过有关的房屋买卖流程。随着经济的发展,除了城市里的房屋买卖之外,农村房屋买卖也越来越频繁,由于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较多,导致房屋买卖的纠纷也逐渐增多。那么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怎样才可以避免这类...


·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对于您来说是很重要的,在结婚的时候,您肯定没有想太多。但是,由于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和节奏都比较快,有时婚姻生活反而显得很脆弱。离婚以后,夫妻间的各种问题也就暴露出来。其中,您在各自维权的时候,对房子的争夺是比较引人关注的。所以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


·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
      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特别是房产分割,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很多家庭的房产是结婚之前就买好的,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房产分割也进行了详细说明。那么,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