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离婚的时候若无法就离婚事项协商一致的话,则就容易产生离婚纠纷。这种情况下要想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此时需要先确定好起诉的法院,以免案件不被受理。那究竟离婚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民事诉讼法》第22条确定了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军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涉外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4条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16条规定:“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并且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民事纠纷,而在具体确定管辖法院的时候,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当然,由于离婚纠纷具体情况可能比较复杂,则确定法院的时候也就有其他的特殊情况,这点您要注意。



·丈夫与小三生下孩子算重婚罪吗
      一、丈夫与小三生下孩子算重婚罪吗?老公和小三生了孩子并不一定算重婚罪,如果没有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法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重婚的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


·一、家暴轻伤法律怎么判刑?
      一、家暴轻伤法律怎么判刑?家暴轻伤的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认错态度良好,获得受害人一方的谅解,主动自首的话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扩展资料: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


·一、湖北省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一、湖北省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多少?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立案是什么规定?
      近几年,我国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完善,国家为了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到侵害,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其中就包括了国家赔偿法。人们在自己的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害时,可以申请将该国家机关诉讼至法院,由法院立案审理。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立案是什么规定?我们来了解一下。 ...


·结婚彩礼在离婚时是否一定要返还
      结婚彩礼的目的自然是双方最终缔结了婚姻关系。但不得不说,即使男女之间建立了婚姻关系的,如果很快之后又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男方通常都是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结婚彩礼在离婚时是否需要返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结婚彩礼在离婚时是否一定要返还 对于礼金是否可...


·夫妻之间代位权存不存在?
      夫妻之间代位权存不存在? 一、什么是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财产、抚养和遗产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些权利义务源于夫妻的人身关系,是夫妻人身关系的直接后果。 二.夫妻间财产权利的行使 (一)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实行婚后夫妻财产共有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人们的法律意识是越来越高啦,因此很多人在结婚之前都会对婚前财产进行相关的约定,也就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通常所说的婚前协议,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


·离婚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一些家庭角色中,女方往往在家照顾家中事务,男方通常在外赚钱养家,那么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女方是否在财产分割方面存在劣势呢,女方是否有权申请离婚经济补偿?共同生活时男女双方相辅相成,那么离婚之后在法律上对付出较多义务一方是怎样规定的呢,离婚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一、什么叫做离婚经...


·夫妻离婚后还能起诉家暴吗?
      夫妻离婚后还能起诉家暴吗?当今社会倡导的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首先要家庭和睦,然而一些人不仅不跟进时代的步伐,还追求历史的倒退,对家庭成员进行家庭暴力,侵占损害人格尊严,重者损害身体健康。家庭暴力不仅不利于家庭的和睦,而且对于当事人以及后代的身心健康也是会造成极大的损害,从而影响到...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 女性由于生理心理特点,大多对孩子更有耐心、更富于牺牲精神,因此在父母之爱不能两全的时候,留住母爱,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好的选择。因为很多时候在就抚养权问题产生真意的时候,法院往往也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那法院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


·坐牢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一、坐牢孩子抚养费怎么办?通常来说在有孩子的夫妻离婚的时候,都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完善的处理才可以进行离婚,当然大部分情况下是把孩子判给夫妻的某一方进行抚养另外一方需要定期的给予抚养费。坐牢期间仍然需要给孩子抚养费,通常来说由有血缘关系的其他亲属给予抚养费。协议离婚的,可以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