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异地如何离婚 异地夫妻怎么离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异地如何离婚 异地夫妻怎么离婚

一、夫妻异地如何离婚?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

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

在这两种情况下,需要哪些程序呢?

二、夫妻异地离婚有哪些程序?

1、协议离婚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的程序。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3)按照《意见》第11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外,根据《意见》第12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件:1、双方的;2、离婚诉状及其附件;3、与案件有关的证据;4、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

严格来讲,我国时候不允许夫妻在异地进行协议离婚的,通常都是在异地进行诉讼离婚。而此时就需要确定起诉离婚的法院,上文已经为您做出了解答。但要是夫妻本是就不是同一个地方的人,那么在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协议离婚的,对于另一方来讲也是算异地离婚吧。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


·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一、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1、银行贷款:在我国,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对银行贷款具有高度的依赖性,一直以来银行贷款都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的融资途径。据保守估计,房地产开发资金中约有50%以上来源于银行贷款,如果再算上施工企业垫资、延迟供...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公司办公地点变动后,是需要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如果变动的公司地址不跨区的话,本地变更大概10个工作日,跨区的话时间相对长一点,15到30个工作日。 二、地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新办公地点的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为企业...


·一、合同解除地上物归出租人吗?
      一、合同解除地上物归出租人吗? 合同解除地上物可以归出租人,具体如何处理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二、合同解除权的...


·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何还是会被强征强拆,该怎么办?
      一、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何还是会被强征强拆,该怎么办?  农民对土地拥有的是占有、使用、处分权利,是相对权。而土地的所有权依然归属于集体。所以,一般来说,农民土地是不能被其他个人征用用于盈利的。但是基于土地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的性质,国家和政府是有权利征收土地的。在国家和政府征...


·集资房买卖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吗?
      集资房买卖土地使用证不过户吗?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房能否买卖,首先应当看集资房的卖方者是否拥有基本全部产权,包括是否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同时还要看其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件等。一般来说,集资...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范本怎么写?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范本怎么写?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负责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甲方转让给已方的土地位于 至 ,总面...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 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 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 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复...


·我国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吗
      我国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吗 想要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就要对农村集体成员进行符合法律规定的活动,其中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使用的方式就有效的利用了国家土地并多方面的涉及到大多数农民,但他们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那么我国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吗这个问题是否合法就要通过下文来了解了。 关于集体土...


·禹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禹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那么禹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与您一一分析。(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征地...


·一、农村宅基地房子如何立遗嘱?
      一、农村宅基地房子如何立遗嘱? 农村宅基地房子,应当根据遗嘱人的意愿,对宅基地上的房产进行遗嘱处理,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