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9万会不会被判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高发态势,而且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肆意散播公民个人信息,并且与网络诈骗、电话诈骗等违法活动呈合流态势,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对公民的安全也造成极大威胁。因此,许多人很关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会不会被判罪。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9万会被判刑吗的解答。

一、《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认定
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
修正案没有对公民个人信息作出界定。有人认为,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网上登录账号、密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笔者认为,随着科技水平的进步,个人社会活动空间的拓展,个人信息的内容会更加丰富,采用列举式的方法显然无法穷尽。从内涵上看,公民个人信息指反映公民个人生理及身份特征、社会生活经历及家庭、财务状况,也包括公民在社会生活过程中取得、采用的个人识别代码。从外延上看,具有以下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2、非法手段的认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是该罪构成中的客观方面要素。何为“非法获取”?法条采用了枚举加兜底的方式表述。“窃取”的特征在于利用权利人不知,秘密占为己有;“其他方法”法律无法穷尽,但应当与窃取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适用同一刑法评价标准。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一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
二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
三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3、情节严重的认定
依修正案,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综上所诉,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9万会被判刑吗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情节是否严重是根据个人信息数量、信息敏感程度等来判定,一般只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达到五十条就可以立案,9万数量极大,会被判定为情节严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者还会处以罚金。



·刑事诉讼法当事人包括哪些?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参与者非常多,有法院、检察院、司法鉴定人员、律师、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等。同民事诉讼一样,刑事诉讼也有当事人一说,其是参加刑事诉讼的主体。没有当事人的诉讼是不成立的。那么,刑事诉讼法当事人包括哪些?下面就让我们给您介绍下吧。 一、刑事诉讼法当事人包括哪些? 刑...


·审理中有新的犯罪怎么办?
      一、审理中有新的犯罪怎么办? 审理中有新的犯罪应采取的措施是: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如果是在侦查期间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的话,那么两案合并处理,如果是在拘留期...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
      刑事案件在我国属于比较严厉的案件类型,对国家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财产都有着比较严重的伤害。民事赔偿主要是针对案件中的具体金额和具体数目做明确的规定。那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这类问题为您做详细的解答。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


·组织卖淫罪能判缓刑吗,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是一种刑事量刑处罚,其实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会在监狱被关押的,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犯罪分子是可以被判处缓刑的。那要是行为人构成组织卖淫罪,是否可以判缓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组织卖淫罪可以判缓刑吗 我国《刑法》规定,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非法集资怎么能不判刑
      非法集资怎么能不判刑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 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条件
      故意毁坏财物是指主观上故意损坏公私财产的行为,使财物所有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从而达到发泄自己的仇恨、忌妒等目的。当被损害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时,便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注意的是,此犯罪行为的目的是毁坏财物,而不是侵占获取财物;毁坏财物指的是通过一定方法(比如砸、摔等)使物...


·最高法刑诉法解释属于适用解释的有哪些?
      刑法不同于民法,刑法规定的是犯罪分子从事不法活动后必须承担的责任,和行政处罚比起来,刑事处罚更加严厉,其责任不仅限于罚款和索赔,而是要面对犯罪后的服刑。那么,最高法刑诉法解释属于适用解释的有哪些?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为您整理如下: 最高法关于刑诉法解释适用解释 第一章 ...


·犯罪人怎样才能算自首?
      大部分的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都会选择到相关司法机关自首,并且如实交代自己所犯下的罪刑。这样从表面上看可能存在自首的情节,但实践中还是需要作出认定才行。那到底犯罪人怎样才能算自首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罪人怎样才能算自首 犯罪人自首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


·涉网络新型金融诈骗多少钱定罪?
      现如今,人们对于金钱的追求越来越盲目,有时忘记了自己的初衷,仅仅记得自己拼命想要满足日益膨胀的物欲。同时,随着社会科技的不断发展,网络成为了人们每天,甚至是每时每刻都接触的东西,这时候衍生出的犯罪就更复杂,那么涉网络新型金融诈骗多少钱定罪?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回答的吧。 一、涉网...


·强迫卖淫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强迫卖淫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刑法修正案九废除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强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二)强...


·法庭审理后被拘役的人算是判刑吗
       一、法庭审理后被拘役的人算是判刑吗? 拘役算判刑,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