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私募发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债券私募发行

以往无论是票据还是债券,均只有公募和私募两种,就连金融学的教材也是这么教学生们的。然而,在复杂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公司债券出现了三种并行可选的发行方式,即大公募,小公募以及私募,这成为交易所债券市场的独创,这三者都具有自己的优势和特点。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公司债券私募发行,大公募,小公募三者的区别。

一、什么叫债券私募发行

债券私募发行是相对于公募的而言,是指向特定的少数投资者发行债券的方式。这里所指的特定的投资者,大致有两类:一类是个人投资者;另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是与发行人有密切业务往来关系的企业、公司等。

二、三者区别

1、公募债券(专业名“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公开发行”)

“大公募”全名“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名字太长,现在您统一都喊大公募。

适用投资者:公众投资者。公众投资者,简而言之,愿意买的人都可以买,个人也可以和打新股一样参与进来。

审批方式:证监会审核。此处应该是延续老的上市公司公司债的审批流程。

主要发行条件:

(1)债项评级达到AAA;

(2)最近三年年均利润对债券一年利息的覆盖超过1.5倍。

(3)累积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

小结:大公募最大的区分度在于个人可参与和AAA的级别门槛,较严格的审核也意味着这在公司债序列中处于金字塔尖的细分、高流动性的债券版块。(三个字“高大上”)

2、公募债券(专业名“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

“小公募”全名“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与大公募全称只有两个字之差。在发行方式上,小公募与现在协会中票、企业债相同,结合交易所债券质押库的优势,将是交易所的主流交易债券品种。

适用投资者:合格投资者。主要包括各类金融机构,300万以上金融资产个人等。

审核方式:交易所预审,证监会简化复核。从目前的监管层推动力度来看,小公募主要的审核基本下放至交易所,审核效率有望赶超协会。

发行主要条件:

(1)最近三年年均利润对债券一年利息的覆盖超过1.5倍。

(2)累积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

小结:小公募公司债将直接与企业债,中票直面竞争。结合交易所质押新规这一大杀器,小公募的逆袭值得期待。

3、私募/非公开(专业名“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过去采取私募方式发行的债券只有交易商协会的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PPN)、交易所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两类,因此不少人错将新的非公开公司债/私募公司债理解为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实不然,从新《公司债办法》来看,非公开是欢迎所有企业发行的,简而言之理解为交易所的PPN更加准确。

粗略统计,上交所2014年挂牌转让的中小企业私募债200多只,合计规模仅400多亿,而同期PPN在2014年发行量全年迈过了1万亿的门槛。由此可见,交易所显然不满足于中小企业私募债这一细分市场。

适用投资者:合格投资者。

审核方式:交易所预沟通,证券业协会事后备案。目前非公开资料仍需递交交易所先行沟通,但是否出具相关文件尚未明确。从目前审核情况看,非公开的备案效率将十分高效。

发行主要条件:无财务要求,满足证券业协会负面清单。不对财务指标做要求、将非公开的债券交给市场自行判断确实是市场化的一大步。

小结:非公开公司债背靠审批快捷性和宽松的发行条件,势必将成为一级市场的一大供给,但在银行间账户全面开放的背景下,市场是否买单待观察。

综上所诉,公司债券私募发行与大公募、小公募的区别主要在于发行条件和投资者这两者上面,审核方式基本都是由交易所以及证监会来审核。如今,大公募、小公募以及私募这三者发行方式的并存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能够不同层面的满足各类投资者的需求,因此,投资者只需要选择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方式即可。


·行政处罚罚款上缴国库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罚款上缴国库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进行的行政处罚的类型就是罚款。当然,这些罚款并不是直接由行政机关获得,因为我国实行的是罚缴分离的原则。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行政处罚罚款上缴国库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行...


·债权转让抗辩权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
      债权转让抗辩权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根据相关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债权转让抗辩的范围因《民法通则》未对抗辩作规定,《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也未明确规定抗辩的范围,仅规定了三大抗辩...


·分公司签合同落款是负责人吗?
      分公司签合同落款是负责人吗? 一、 分公司签合同落款是负责人吗? 分公司签合同落款一般是总公司的法人,具体情况如下: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


·民间的借钱是实践性合同吗?
      民间的借钱是实践性合同吗? 一、实践合同的概念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


·在我国还款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在我国还款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其实在生活当中向他人进行借钱来解决自己暂时的资金周转不灵的这样一种情况,应该秉着诚信互助的原则的。但是因为有越来越多的人对别人借款以后不进行偿还,所以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关于借款还款之间的一些纠纷。所以有很多人为了避免还款时遇到一些麻烦,会签订一份还款协议...


·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四、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五、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六、套取贷款相互...


·拖欠货款起诉签单的人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拖欠货款起诉签单的人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拖欠货款起诉签单的人需要准备什么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


·夫妻债权债务处理怎么进行?
       夫妻尽管在离婚之后就没有任何的法律关系能够影响到二者的个人生活了,但是现实中却总是因为夫妻在结婚的时候就留下了很多的债务却因为离婚让债权人不知道该向谁索要,那么,夫妻债权债务处理怎么进行?其实将债务的主要归属理清楚之后就可以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合理分配给双方自行负责。下面来看看具体...


·民间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
      民间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很多银行缩紧银根,对于贷款的限制逐渐加大。随之而来的是民间融资压力加大,民间借贷增多。随着法治思维深入人心,民间借贷由口头约定逐步转变为书面合同,故民间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下面由我们带着您去解读一下吧。一、借贷合同何时生效依《合同法》第2...


·违法发放贷款罪公诉自诉怎么确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公诉自诉怎么确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离婚后补偿款收条如何书写?
      一、离婚后补偿款收条如何书写? 应写明事由、补偿款具体金额(大小写)、收款人及时间。应注意,收款人应为判决书或调解书载明的对方,交给其他人可能面临履行不当的风险。如经过法院判决或调解后,对方未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直接交付给对方,如已申请强制执行,应通过人民法院给付。 二、法律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