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男方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法院在判决时要注意公平地补偿,以平等保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照顾家庭投入较多一方的利益。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
同时,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因此,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
综上所诉,如果是因为家庭暴力行为而离婚的,那么在分割财产时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就由法院判决。在分割财产时,要遵守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导致离婚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多分财产。



·社会基本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从2015年开始,我国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即使在这么宽松的政策下,仍然有些家庭存在超生现象。对于超生家庭,当地计生部门会征收一笔社会抚养费。当事人应该在接到通知书后尽快缴纳。那么社会基本抚养费2017年的征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根据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社会基本抚养费的...


·父母能拒绝抚养子女吗?
      父母能拒绝抚养子女吗? 一、父母能拒绝抚养子女吗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10周岁以上孩子跟谁生活可自己选择。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


·新婚姻法有事实婚姻的规定吗
      民法典有事实婚姻的规定吗没有,修改后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增加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一规定从积极角度重申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那些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尽早补办...


·在中国多少岁可以结婚法定结婚年龄
      在中国多少岁可以结婚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二、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法律效力(一)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观点:根据民法典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属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的只归一方所有的...


·一、离婚是财产归儿子所有可以吗?
      一、离婚是财产归儿子所有可以吗?离婚是财产归儿子所有是不可以的,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夫妻双方平均分割。 但是孩子不能分割财产,已经成年的孩子不存在抚养的说法、两岁以下婴幼儿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二、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


·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夺,可以说也是很激烈的,甚至还有夫妻因此闹上法庭。而法官在对抚养权做出判决的时候,往往需要当事人提供各自的证据材料,那此时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在考量把子女判归一方...


·离婚后一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


·法律规定辞退三期女如何补偿?
      法律规定辞退三期女如何补偿?法律规定辞退三期女将会按照平时劳动者的工资两倍来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


·根据新婚姻法性义务在我国是否存在?
      婚姻法对于跟婚姻有关的一些具体事项都做出了充分的规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婚姻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问题在婚姻法中都能够查到,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新婚姻法性义务在我国是否存在?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新婚姻法性义务在我国是否存在? 根据您所...


·婚前财产公证是去哪里办
      婚前财产公证是去哪里办当地公证处。如果想进行公证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若双方没有准备好相关的资料,通常会拖长公证的时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