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我们都知道,公司股东对自己拥有的公司股份可以进行有偿转让,放弃自己对公司股份的拥有权,以合适的价格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拥有公司股权。因此,买卖双方通过协商以后就可以签署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确保公司股份转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一篇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以供参考。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标的公司部分股权。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股权。鉴于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的股权,其余股东同意该权利受让行为并放弃对该部分转让权利的优先受让权。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与甲方就全部股权转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标的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标的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和变更登记手续

1、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2、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4 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几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于20年__月_日订立于。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__年 月 日 201__年 月 日

综上所诉,以上我们提供的这篇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一共有十一条,包括甲方乙方的责任以及转让股份份额和费用,还有违约责任,一旦双方其中一方后悔,就可以根据此协议书承担自己的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双方在履行协议书协定的责任时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实在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休产假时公司给缴纳社保吗
      在休产假期间,公司会按照规定继续缴纳社保,只要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


·公司融资股权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公司融资股权分配的原则有哪些?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创业的行列,一个公司的创立单单靠一个人是不能壮大起来的,它需要多方面的融资,然而融资以后,公司的股权分配也成了一个重大的问题,股权的合理分配至关重要,那么公司融资股权分配有哪些分配原则?本文就来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一、 公司融...


·公司减资一定要所有股东签字吗?
      公司减资一定要所有股东签字吗? 公司减资一定要所有股东签字吗? 答案是需要的,公司减资,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②公司严重亏损,资本...


·注册公司的经营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注册公司的经营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家公司能够持续长久的经营肯定付出了别人想象不到的心血,如果公司的正在稳定发展,公司注册年限到期又到期了,该怎么办呢?无论是内资公司,还是外资公司,您的公司面临注册年限的问题,都可以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注册公司的经营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经营年...


·违反公司法122条的担保效力是怎样认定的
      违反公司法122条的担保效力是怎样认定的违反《公司法》第16条、第122条这一法定限制所签订的担保合同应当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公司法》第16条、第122条等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是对公司代表人或代理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法定限制,违反这一法定限制所签订的担保合同应当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隐名股东的资金投入瑕疵有哪些
      隐名股东的资金投入瑕疵有哪些?1、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立后,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段时间后才将货币缴付给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


·股份公司股东会职权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股东会职权是怎样的 一、股份公司股东会职权是怎样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


·公司法经理法人代表是否必须是一个人
      公司法经理法人代表是否必须是一个人我国的公司法其实也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在市场经济的不断锐意创新之下,经过调整以后,目前公司法当中对我国民商经营体系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法则。其中关于公司的法人代表和经理董事长这些的相应职责和选举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经...


·民营企业人员受贿怎么处理
      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


·小股东退股如何退
      股份只能转让,不能退股。小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


·合同仅有分公司盖章具备法律效力吗?
      合同仅有分公司盖章具备法律效力吗?不具备法律效力,必须由总公司盖章才具备法律效力。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