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想要离婚找不到对方人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有时候离婚是双方共同的意愿,也有的时候,离婚仅仅为一方单独的想法。当对方不同意离婚拒不出面,或是因为失踪、下落不明等情况无法出现时,此时想要离婚找不到对方人怎么办?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想要离婚找不到对方人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找不到对方,通过上述两种途径都能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在财产分配方面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所不同。缺席判决离婚的,法院会依据《婚姻法》规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常见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那么法院对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如何处理呢?
二、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缺席判决的态度是非常慎重的,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理:一种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的,另一种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一般情况下被告是可以不出庭的,但离婚案件除外,属特殊情况下必须到庭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但该规定对哪些情况下被告必须到庭并没有详细说明,实践中,人民法院采取拘传措施是非常罕见的。因此离婚诉讼中,被告即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原则上也是应当出庭的,法律如是规定,主要是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点。如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双方是否能经调解和好,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表达和决定的。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决定。现实中,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方已经提出离婚请求,确实无法挽留时,最好不要选择逃避。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要是出现离婚找不到对方人的情况,此时也不用太担心,总是有办法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



·关于社会抚养费山东还收吗?
      关于社会抚养费山东还收吗? 1、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


·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吗?
      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吗?有的家庭因为无力抚养子女,因此会将子女送给他人作为养子女。当然,也出于换取对价的意图,而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从法律角度分析,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1、哪些人可以作为送养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


·离婚后取得产权证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后取得产权证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 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1、夫妻一方婚前...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不可以自动离婚?
       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不可以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可以自动离婚。如果夫妻想要结束婚姻的话,那此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协议或者诉讼方式来离婚,如果不满足离婚的条件,则是不能离婚的。 因为我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根据离...


·国家对于申请国家赔偿次数的规定是怎样的?
      如果自己的行为对别人的权利遭到侵犯,就应该赔偿,国家也是不例外的,如果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事务中对别人的合法权利造成侵犯,也是需要进行国家赔偿的。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一样,要以赔偿金的形式进行赔偿。有的人在申请国家赔偿时不知道国家对于申请国家赔偿次数有规定么? 一、申请国...


·什么是重婚罪,怎么判刑
      一、什么是重婚罪,怎么判刑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


·诉讼离婚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后,一方坚持离婚,而对方拒绝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了。一方在发起诉讼之前,应该写一份内容完整的离婚诉讼书,并准备好相关证据资料,一并提交给人民法院。那么诉讼离婚书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透过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诉讼离婚书 原告:×××,女/男,(...


·起诉离婚后需要做什么?
      夫妻双方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协议离婚,就需要走法律程序到法院起诉离婚。我们知道,起诉离婚之前需要提交民事诉状,将双方的信息、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问题等进行详细的说明。那么,起诉离婚后需要做什么呢?它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


·在我国男方有一女男方去世财产如何分割?
      在我国男方有一女男方去世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法》第10条和...


·两年自动离婚诉状应该怎么写?
      两年自动离婚诉状应该怎么写?两年自动离婚诉状的书写必须要清晰的记载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起诉离婚2年以后自动离婚是没有这个法律规定的。离婚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离婚需要时间:第一次诉讼:60天。半年后第二次诉讼:30天。两次诉讼合计9个月...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有哪些 一、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如下: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