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赌博是一种拿有价值的东西做注码来赌输赢的游戏,是人类的一种娱乐方式。而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6-25)
第四十三条[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第四十四条[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二、哪些财物属于赌资
赌资包括三种形式的款物,即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除此之外的款物,例如行为人随身携带的尚未用作赌注或者换取筹码的现金、财物、信用卡内的其他资金等,则不能视为赌资。在网络赌博中,“点数”相当于现实赌博中的筹码。这种计算方法,只适用于计算机网络赌博中对用作赌注的款物和赌博赢取的款物的数额的计算,能够反映计算机网络赌博中真实的投注数额和赢取数额。
参赌人临时乘坐的汽车、船只、临时联络用的手机等,则不宜没收。
在中国,赌博有非常深远的历史,而且生活中很多人参赌都只是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没有营利的目的,涉赌数额也很小,但是因为经常聚赌或者提供场所,最后因为赌博罪被立案追诉。没有犯罪的故意,也没有达到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但是却有可能被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非法经营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非法经营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笔者...


·犯故意伤害罪轻伤一级怎么判刑?
      犯故意伤害罪轻伤一级怎么判刑?犯故意伤害罪轻伤一级判刑情况如下:(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


·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
      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 一、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 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37天,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为:逮捕之前的最长羁押期限37天 逮捕以后的最长羁押期限7...


·刑法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


·盗窃罪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盗窃罪和抢劫罪都会对公民的公私财物构成侵犯,但其中盗窃犯罪中往往不会涉及到暴力行为,而抢劫罪中的暴力则是比较严重的,这也可以说是这二者之间比较大的一个区别,另外在量刑上面,盗窃罪抢劫罪量刑标准的规定也不一样。那究竟我国是如何对盗窃罪抢劫罪量刑处罚的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死刑辩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为数不多还保留死刑的国家,但一般也是对那种罪大恶极的罪犯,才会判处死刑。并且我国一向是采取慎杀少杀,对死刑的程序是严格管控的。而在诉讼中,刑事律师一般也是会提供死刑辩护,那此时进行死刑辩护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死刑辩护有哪些注意...


·受贿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相信您对受贿罪并不陌生,这是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人地加以分析判断,此时就要根据法律中关于受贿罪的构成条件做出判定了,那到底受贿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军人的各方面的要求和普通公民是不一样的,因为作为我国正规的军队,身上担负的职责和使命都是非常神圣的。如果身为部队的军人犯罪的话,军人的罪行和日常生活当中普通公民的罪行是有所区别的,我国关于军人的罪行当中,其中就包括玩忽军事职守罪。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刑...


·未成年罪犯如何适用缓刑
      缓刑并不是刑罚种类的一种,从一定的角度来讲,缓刑是对犯罪分子的宽大处理的表现。不过,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就未成年罪犯来讲,对未成年罪犯如何适用缓刑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罪犯如何适用缓刑 关于未成年罪犯如何适用缓刑,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未成...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惩罚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惩罚是什么?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谁侦查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谁侦查 检察院批捕后,都是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对于证据不足的自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同时,并未要求移送前征得自诉人同意。审判实践中,出现了不少自诉人不愿法院将自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情况。对此,有的法院事前并未征求自诉人的意见,依职权直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