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举证被威胁写下借条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怎么举证被威胁写下借条一、怎么举证被威胁写下借条(一)被威胁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二)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威胁的;(三)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威胁时可及时拍录取证。二、哪些借条属于法院不支持的(一)过期借条。从法律上讲,没有借条过期的说法,只有过了诉讼时效的说法。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有2年的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支持。但在2年内,只要债权人主张过债权,诉讼时效就将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讨要借款,诉讼时效未过,可以到法院起诉。(二)赌桌借条。因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是以合法的借条形式来掩盖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应受法律支持和保护。(四)传销入会费。介绍别人加入传销组织,为收取入会费让别人打下的借条,名义上是借款,实际上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护。(四)撕毁的借条。被撕毁的借条作为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书证原件,可采信度较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五)借条复印件。只持有借条复印件,不能与借条原件进行核对的确认借款真实性,且被告对借条不予认可的,法院不予支持。出具借条应当建立在相关借款行为的基础之上,并且还要借款人自愿签署,而要是被威胁写下借条的话,那么该借条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这样行为人也是无法凭借借条,要求其还债。而严重的情况下,还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此时就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



·怎么确定出借人举证责任
      怎么确定出借人举证责任 一、怎么确定出借人举证责任 1、对债权人能提供借款协议但无法证明给付事实的,债权人应当继续证明其已经将款项实际交付给债务人。 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债权人起诉时只向法院提交借据。借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除非...


·40万借款仅有借条能证明借贷关系吗
      40万借款仅有借条能证明借贷关系吗?只有借条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可见,自然人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不仅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还要有出借人交付借款的行为,才能正式生效。根据谁主张谁举...


·支付宝借款不还怎么办?
      支付宝借款不还怎么办?一、支付宝借条逾期未还怎么办?支付宝“借条”功能可谓一大亮点。通过支付宝借条向朋友借钱,可以打一张电子借条,约定金额、期限与利息,但有的人会说了,不管这么样总会有借钱不还的情况啊。那么,支付宝借条逾期未还怎么办?如果担心对方忘记还款,可以在到期后点击借条下方...


·网贷有逾期还能贷款吗,有什么影响
      在我国社会信息发达的今天,网络已经能够解决越来越多的问题了。相关的公民在网上申请贷款,但是一旦这类网贷逾期的。我国的相关的银行在收到这类人的贷款申请时,会根据多方面考虑,决定要不要下方这类贷款。一、网贷有逾期还能贷款吗有什么影响网贷平台如果已经接入央行征信,个人征信就会显示逾期记...


·欠钱的不还一直说没有钱怎么办?
      欠钱的不还一直说没有钱怎么办?欠钱的不还一直说没有钱可以和对方协商分期付款,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


·民间借贷利息偿还的方式是什么
      民间借贷利息偿还的方式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利息偿还的方式是什么 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还时并未约定是先偿还本金,还是先偿还利息。对此,在有息民间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债权人的主要权利。 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


·怎么样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在政府财政支出中 特别设立民政事业费一项,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这对于安定群众生活,以及恢复再生产能力,将困难和灾害限制在最小的...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在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需要签订的一份债权转让协议,以此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需要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合同成立...


·夫妻存续期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吗?
      夫妻存续期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吗? 一、夫妻存续期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吗?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个人债务的话就是个人偿还。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


·债务纠纷怎么起诉,它的流程是怎样的
      债务纠纷怎么起诉,它的流程是怎样的当今社会债务纠纷是非常常见的,很多人在发生债务纠纷,往往都会选择直接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强制债务人还钱,因此提前了解债务纠纷起诉的相关知识,有助于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了债务纠纷怎么起诉,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债务纠纷怎么起诉 ...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行使代位权 《合同法》第73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