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夫妻的债务该怎么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时夫妻的债务该怎么分 一、离婚时夫妻的债务该怎么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二、夫妻离婚后债务谁承担
离婚时,双方对于债务的负担也有不同的心理,而利用离婚规避共同债务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仅仅只是以夫妻一方愿意承担全部债务或者部分债务而可以免除另一方的债务承担责任。暂且不论到底是何种原因,事实上,夫妻之间对于债务承担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只能是对夫妻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而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的共同债务,仍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这种承担不以夫妻之间离婚或者约定而免除另一方的责任,善意的第三人(债权人)可以发生债务关系的一方为被告起诉,也可以以原夫妻双方为被告起诉要求返还。
如果一方独自承担了债务或者承担的债务超出了原约定或判决的数额,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超出的部分,要求另一方承担。
夫妻债务中具体包括了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而针对不同类型的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是不同的。其中属于夫妻个人的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但要是共同债务的话则就不一样了,需要具体进行处理。



·借钱利息怎么算?
      借钱利息怎么算? 现在借钱的人都是亲朋好友类的熟人,一般情况不会索要利息,不排除例外情况,也可能借给陌生人且收取利息的情况,那么借钱利息怎么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借钱利息怎么算? 我国法律对利息的计算有如下规定: (一)自然人...


·挪用公款忏悔书的内容是什么?
      挪用公款,顾名思义就是非法的使用公款,对于这个名词他的主体一般都是国家机关,比如公检法机关等的工作人员,特别是一些财务部任职的,经常性的于金钱打交道,很难经得住钱的诱惑,所以往往会动歪脑筋,将这些公款挪用于他用。挪用公款是非常严重的,性质恶劣。下面我们就给您整理一下挪用公款忏悔书...


·债务人和债权人什么意思?
      债务人和债权人什么意思?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含义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


·借钱不还还要坐牢的情况有哪些
      借钱不还还要坐牢的情况有哪些1、拒不执行要坐牢《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罪,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


·欠钱不还拿东西抵账怎么办?
      欠钱不还拿东西抵账怎么办?欠钱不还拿东西抵账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和对方协商,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拿东西抵债的,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就私自拿走和扣押他人财产的话,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会构成对于他人财产权的侵犯。对于欠钱不还的,可以拿东西进行抵债。对于欠钱不还的,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决...


·怎样才能成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怎样才能成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通过发行债权来获得资金进行生产活动,您对于债权的投资也是十分感兴趣的。但是,我们知道,由于操作公司债券是十分复杂而且不能出错的,因此就需要聘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那么,怎样才能成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下面...


·债权继承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债权继承公证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2、受理。符合公证申请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3、审查。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4、出证。经审查符合《公证法》...


·债务纠纷案件要怎样提起诉讼
      债务纠纷案件要怎样提起诉讼我们知道,诉讼是有效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之一,在因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而引发债务纠纷时,债权人可提起债务纠纷诉讼,来依法追讨欠款。具体来说,债务纠纷案件要怎样提起诉讼?在提起债务纠纷诉讼时,对于债务纠纷诉讼如何确定被告?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两个问题做详细解答。...


·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
      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 一、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 1、“序号”栏:对应每项业务,有多少笔债权填多少笔。 2、“类别”栏:依据表1《村级债务债权基本情况表》代号19―36,将债权总额按照来源分为7类,表4下边有注解。填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要把同一类业务放在一块...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判决依据是什么?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判决依据是什么?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有: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


·向客户追讨货款时要注意什么
      在经济往来活动中,客户拖欠货款的情况比较多见。很多客户在货款销售完毕后会将货款归还给债权方,但是对于债权方的企业公司来说,如果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呢?作为债权方的企业公司,在向客户追讨货款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接下来,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