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财务公司债券发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财务公司债券发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公司债券作为现在企业融资的主要手段之一,是公司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财务公司作为一种特殊业务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也可以发行债券,但银监会对财务公司发行证券有一定的限制。那么,财务公司债券发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中国银监会关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为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行为,改善财务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财务公司自我发展能力,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及相关风险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经银监会批准,财务公司不得发行或变相发行金融债券。

二、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自律的原则。发行金融债券的财务公司应当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并向投资人充分揭示金融债券投资风险。

三、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当由财务公司的母公司或其他有担保能力的成员单位提供相应担保,经银监会批准免予担保的除外。

四、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并遵守相关规定。

五、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可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

六、财务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七、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二)具有从事金融债券发行的合格专业人员。

(三)依法合规经营,符合银监会有关审慎监管的要求。

(四)财务公司设立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申请前1年利润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有稳定的盈利预期。

(五)申请前1年,不良资产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产损失准备拨备充足。

(六)申请前1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七)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八)无到期不能支付债务。

(九)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七、财务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金融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100%,发行金融债券后,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八、财务公司公开发行金融债券应由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信用评级机构对评级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及时性承担责任。

九、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发行金融债券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应当至少包括财务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分析、发债资金用途、金融债券本息兑付资金安排和金融债券发行计划等内容。采取分期发行方式的,还应包括分期销售的时间及每期销售量。

(三)财务公司股东会发行金融债券的决议。

(四)募集说明书。

(五)有关担保协议及担保人资信情况说明。

(六)财务公司和担保人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

(七)发行公告或发行章程。

(八)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评级报告应针对财务公司的特点,重点分析财务公司的信用水平和揭示本次发行金融债券的风险。

(九)承销协议或者意向书。

(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银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十、银监会直接监管的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向银监会提交申请,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局监管的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向所在地银监局提交申请,银监局受理、初审后,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

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十一、财务公司金融债券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财务公司自主选择承销机构。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承销机构共同组织承销团。承销方式及相关费用由财务公司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十二、承销机构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履行相应职责。

十三、财务公司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金融债券发行之日起2个月内开始发行金融债券,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

财务公司金融债券如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发行,则批准文件自动失效。财务公司如仍需发行金融债券,应另行报批。

采取分期发行的,如发行方式和发行条件发生变化,财务公司应当在每期销售前将发行方案报银监会备案。

十四、每期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财务公司应向银监会报告金融债券发行情况。

十五、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流通转让。具体交易和结算办法参照相关规定。

十六、财务公司的发债资金用途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政策规定,用于支持集团主业发展和配置中长期资产,解决财务公司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问题,不得用于与集团和财务公司主业无关的风险性投资。

十七、财务公司金融债券存续期间,财务公司和担保人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银监会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1年度财务报告。公开发行金融债券的财务公司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媒体披露本公司和担保人的年度财务报告。

十八、财务公司如发生影响金融债券价格或本息兑付的事件,应及时报告银监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投资人披露。

首先就需要遵守的就是银监会出台的《中国银监会关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财务公司发行债券的准入条件,发行债券后需要及时按照规定向监管机构汇报备案。


·首付款后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
      首付款后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 首付款后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 首付款后银行不批贷款只能取消原有的合同,但是首付款都是可以退的,只是购房者的原因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交付一定的违约金;如果是银行压根就没有接受贷款申请,需由购房者自己承担违约责任;若是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


·追讨欠款公司方法有哪些
      追讨欠款公司方法有哪些?如何追讨欠款? 一、追讨欠款公司方法 1、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代理律师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调取。 2、向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的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


·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都有哪些新要求?
      我们了解了公司发行债券的目的是什么了,但是公司发行债券肯定是有监管机制的,那么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都有哪些新要求?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债券集资监管的要求主要是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都有...


·连带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一、连带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连带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可以中断,2000年12月8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明确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在连带保证中,多个保证人对债务都是承担一定保证责任的,这也有诉讼...


·蚂蚁花呗借款靠不靠谱?
      蚂蚁花呗借款靠不靠谱?当今的网络环境之下,借贷的门槛越来越低,借款形式越来越多元。有不少网友向我们询问,蚂蚁花呗借款靠不靠谱。我们会给您一些建议,但更多的是一些提醒,提醒您网络借贷便利及时背后存在的风险性,以此来帮助您作出正确的判断。蚂蚁花呗作为一种正当的借款方式,当然不能说是不...


·什么样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什么样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婚后双方共同来进行借款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


·纪委罚没款返还使用是否允许?
      纪委罚没款返还使用是否允许?纪委罚没款返还使用是不允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


·一、离婚时负债公司算财产吗?
      一、离婚时负债公司算财产吗? (1)夫妻双方在设立有限公司时,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如果未向工商部门提交分割财产的证明,该公司出资人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出资体是单一的,实质上为一人公司。按照《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


·在我国非法集资罪的受害者如何追回脏款
      在和社区的工作人员一起普及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案件的时候,我们见到过一些曾经上当受骗的老人的家属,这些老人甚至在去世之前对非法集资造成的伤害始终都难以释怀。在内心憎恶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也更加体会到了宣传非法集资的重要意义。因为有很多受害者都不清楚,在我国非法集资罪的受害者如何...


·刑事诉讼法合同诈骗案怎么规定?具体条款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合同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合同诈骗是一种特殊的与诈骗罪不同的诈骗行为。对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都有相关的刑法进行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合同诈骗案是怎么样规定的呢?具体条款是什么?今天我们对此专题进行资料收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