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有何作用?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法院审判阶段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事实情节并依据娴熟的法律知识全面地对抗公诉机关,与公诉机关展开全面的唇枪舌战,真正的一场法庭鹿战将全面展开。此时公诉人(检察官)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将请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律师则恰恰相反,将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并请求法院充分考虑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和观点。有没有违法行为?这个违法行为是不是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有没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什么样的判决才算公正的?律师将依靠自己娴熟的法律知识,雄辩的口才,敏捷的思维,捕捉每一个有利于被告人的情节及时向法庭提出。

    实践中,虽然很多法院大多会居中裁判的,但时常会不自觉的站在公诉人的一边,至少有这种心理倾向。庭审中,被告人处于被审判的地位,尽管法庭允许被告人自由陈述,但多数被告人不能也不敢放开手脚为自己辩护,甚至害怕最终辩护不成反而落个认罪态度不好,不愿接受法律的制裁的结局。而律师则没有这样的顾虑,他在法庭上将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被告人不能或者不敢说的话,律师完全可以代替他说出来。




一、律师在一审审判阶段的工作:


  1、阅卷


  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等。缺少上诉材料的,律师有权要求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检察院补充。


  律师查阅案件材料应当了解以下事项: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


  (2)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法定、酌定情节等;


  (3)被告人无罪、罪轻的事实和材料;





  (4)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的自然情况;





  (5)被害人的自然情况;





  (6)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的合法性、完备性;





  (7)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的资格、鉴定过程与方式以及鉴定结论和理由等;





  (8)同案被告人的有关情况;





  (9)有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据本身及证据之间的矛盾与疑点;





  (10)有关证据能否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有关情况,有无矛盾与疑点;





  (11)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www.njLawyer.cn。





  2.会见和通信。





  律师会见被告人时,应注意了解被告人的陈诉和辩解,发现、核实、澄清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中的矛盾和疑点,并重点了解一下情况:





  (1)被告人的身份及其收以起诉书的时间;





  (2)被告人是否承认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





  (3)指控的事实、情节、动机、目的是否清楚、准确;





  (4)起诉书指控的从重情节是否存在;





  (5)被告人的辩解理由;





  (6)有无从轻、减轻、免于处罚的事实、情节和线索;





  (7)有无立功表现;





  (8)有无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





  3.法律帮助.www.njLawyer.cn。





  律师可以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4.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涉嫌罪名不当等情形,可以代理被告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律师发现审判机关有侵犯被告人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发现有管辖不当,非法搜查、扣押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情况的,可以代理被告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6. 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案件





  辩护律师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7. 出庭准备





  开庭前律师应向法庭了解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情况.www.njLawyer.cn。如发现有位于通知或未通知到的情况,应及时与法庭协商解决。





  律师应了解公诉人、法庭组成人员的情况,协助被告人确定有无申请回避的事由及是否提出回避的申请。律师发现案件审理违反公开审判规定的,应向法庭提出异议。





  刑诉法规定,法院应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辩护律师。





  在开庭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包括律师在内的诉讼参与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8. 法庭调查





  法庭对被告人的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核对有误,可以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





  辩护律师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向被告人发问后,经审判长许可,可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不承认指控犯罪的,应问明情况和理由南京律师网。





  公诉人以威胁、引诱等方式讯问被告人或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反对意见。





  辩护律师对指控方的出庭证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可以从一下方面进行质证:





  (1)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





  (2)证据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





  (3)证言的内容及其来源;





  (4)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条件和精神状态;





  (5)证据前后是否有矛盾。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证据及时发表意见南京律师网。必要时,可与控诉方展开辩论。





  9.法庭辩论





  控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后,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南京律师网。





  辩护律师可以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10.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二、二审阶段辩护律师的作用:





  1. 调阅一审的庭审资料,检讨一审辩护方案和辩护观点,重新拟定辩护思路;





  2. 会见被告人,交流一审的是和二审辩护思路,了解还没发现的罪轻和无罪的证据线索,搜集有力证据;





  3. 积极与二审法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努力促成二审开庭审理(二审案件通常书面审理,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 精心准备,积极应对庭审辩论;





  5. 精心准备辩护词,多种形式影响法官改判;





  6.领取二审判决书后,会见被告人,分析判决书的利弊,领导被告人正确认识判决时的判决结果。如果被告人要求申诉,积极帮助被告人做好申诉工作。





  三.死刑复核阶段律师的作用





  刑诉法规定,从2013年起,最高院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被行政拘留以后还有可能判刑吗?
      被行政拘留以后还有可能判刑吗 一、被行政拘留以后还有可能判刑吗 一般不会,两者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决定。而刑事拘留是触犯刑法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只有在治安拘留期间,案件性质发生转化的,才可转为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适用的是...


·刑事诉讼流程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流程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刑事诉讼流程时间是的规定: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犯,提请批准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


·缓刑与缓期的区别有哪些
      说到缓刑与缓期,可能很多人会傻傻分不清楚,虽然这二者从字面上看是差不多的,但实际上却存在很大的区别。那到底缓刑与缓期的区别有哪些呢?而我国法律中规定罪犯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又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当事人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实践中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当事人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实践中有些醉驾当事人是在事后被发抓获的,在被抓获时醉驾当事人可能离醉驾已经过一段时间那么,那么,醉驾没有抓现行是否会被处罚?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醉驾没有抓现行是否会被处罚? “醉驾”犯罪案件...


·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


·刑法犯罪构成四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犯罪构成四要件是怎么规定的?现在犯罪构成理论模式分为四要件和二阶层,有的人可能会纠结于犯罪构成四要件。(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


·追究拒执罪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触犯我国刑法当中拒执罪的这部分人员就是平常您口中所说的老赖,目前我国法律制度当中在追究拒执罪的程序上还是存在着有关漏洞的,所以才使得有些老赖长期的逍遥法外。除了能从其他方面对这些人作出限制以外,对本人还是欠缺管理力度。那么,追究拒执罪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追究拒执罪程序是...


·刑法修正案八,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
      刑法区别与民法,刑法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惩罚犯罪以及保卫国家的秩序和安全。我国先后通过了九个刑法修正案,不断地完善立法以达到与今天的社会相适应。在刑法修正案九里,对自首有了新的规定。那刑法修正案九,自首怎么认定的,让的我们来简单告诉你。 一、刑法及其功能 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


·普通犯罪预备犯怎么处理
      普通犯罪预备犯怎么处理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以...


·过失犯罪能办保安证吗
      过失犯罪能办保安证吗 能。考保安证是没有犯罪记录要求的,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保安...


·犯罪预备的中止可以减轻刑法吗?
      犯罪预备的中止可以减轻刑法吗? 一、犯罪预备的中止可以减轻刑法吗? 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指在犯罪预备阶段,自动放弃犯罪。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 犯罪中止的行为特征: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