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一、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
1、申领、填写有关表格
未注册的单位首先根据 《注册程序》 申请注册登记,已在贸促会注册登记的申请单位,应由指定的原产地证申领员持贸促会颁发的《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证》向所在地的贸促会申领由贸促会统一印制的《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并准确、真实填写其中各栏。
2、提交原产地申请
申请单位出口每批货物时,应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并严格按照签证机构的要求,真实、完整、正确地填写下列材料:
(1)《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填制申请书时,HS编码取前六位,FOB总值和拟出运日期要准确无误,要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并由申领人签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3)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一份;
(4)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
3、审核
审核签证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规则、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前述文件进行严格审核,符合下列条件方接受申请:
(1)资料必须齐全、有效,单证填写完整、正确,文字清晰,印章(正、副本全部加盖)和签字无错漏;
(2)原产地证内容须与申请书、发票一致 ;
(3)对含进口成分的货物要提供明细单,如明细单难以查清的,申请人应提供补充说明,并接受签证机构的核查 ;
(4)经审核,含有进口成分的货物未达到原产地标准的,应申请《加工装配证明书》或《转口证明书》。
4、签发原产地证
签发签证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审核无误后,即在原产地证第十二栏进行签证,加盖由贸促会统一刻制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单据证明专用章”,授权签证员签字;
签证机构只签发原产地证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中一正二副交申请企业。另一副本、申请书、商业发票等有关文件,由签证机构存档。
二、办理原产地证明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单位应至少在货物出运前3天,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证,提交下列文件:
1、一般原产地证申请书一份;
2、缮制正确、清楚并经申请单位手签人员手签和加盖公章的一般原产地证一式四份;
3、出口商的商业发票副本一份;
4、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还得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通过我们总结的专业知识,您应该初步了解了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这方面的知识。按照我国规定,出口企业应该在商品出运前三天,向检疫部门申请原产地证明。有关程序包括填写表格、提交原产地证明申请、审核、签发等环节。办理原产地证明需要提交的资料比较多,经办人应该事先准备好,以提高办证效率。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在我国个人或者单位不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只能通过法定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土地使用权不是一种无限期的权利,而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则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续期。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2、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征地补偿问题。国家对此也出台了相应的征地政策,各个省市也制定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今天我们就以郑州市为例,为您详细介绍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郑州市征地...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我国,集体土地是针对农村户口而特地制定的一项土地上的政策。对于农村户口的人来说,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以后,土地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和建设。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民会因为各种生活或者其他原因,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出去。针对土地使用权抵押...


·如果双方或是一方在异地上班的,想要离婚的可在异地起诉离婚吗?
      如果双方或是一方在异地上班的,想要离婚的可在异地起诉离婚吗?当事人诉讼离婚的可在被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起诉。如双方都离开超过一年的,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当事人就可以在你所在地起诉,因此是可以异地起诉的,那要怎么办理异地起诉离婚手续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在异地起诉离婚吗...


·福建拆迁征地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福建拆迁征地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律师收费标准: 代理房地产、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 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争议标的 a 代理费计算 满额(rmb) 1)5万元以下部分,不另收费; 2)...


·威海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国家集中力量进行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城镇化建设。建设过程中,需要征收农民的土地。土地被征收的使用者都会想有国家的补偿。不同地方补偿标准也不尽相同。那么,威海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


·一、人在异地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人在异地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应该到原法院判决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申请,恶意不支付,可以起诉要求一次性支付。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


·山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最近这几年,我们的城市发展特别快,已经逐渐在向农村扩建土地,那么就可能会出现国家征用土地的现象。现在的很多地区都出现征地的情况,但是政府会对被征地者相应的补偿。本文我们将以陕西为例子,给您介绍山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等内容,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原因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原因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原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原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既有物权消灭的一般事由,如承包地被征用、使用价值丧失等,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定消灭事由,如承包方的提前交回、发包方的提前收回、承包期限届满等。   (一)土地...


·无偿租用土地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无偿租用土地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一、无偿租用土地合同范本包括什么条款? 无偿租用土地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