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因为房产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而且持续保持蹿升状态,使得房屋租赁市场红火起来。暂时无法承担买房费用的人只能租房,尤其是一些在一线城市打拼的年轻人。房屋买卖以及房屋租赁,都会使人想到房产中介。那么,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近年来,假中介、中介欺诈、中介乱扣费等等问题频频出现。在房产买卖与租赁的房产中介选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这些问题,以免碰到黑中介等,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1、在选择中介公司时应当查看该公司的四份证件是否齐全,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两个及以上的经纪人拥有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经纪人备案书。
2、可以通过北京市建委或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询违规中介的名单,这些网站上定期都会公布违规中介的名单。另外,当事人在选择中介时尽量选择大型中介公司,一般小中介公司的可靠度相对会低。
3、租房看房过程中,中介提出收取看房费都属于违法的,当事人需要谨慎,这种情况下切勿上当。
4、正规的中介公司通常都会公示交易的费用明细情况,在每一个交易环节结束后,一般都会有盖有公司公章的发票或收据,当事人应当及时索要相关票据,也可以作为以后发生纠纷的相关证据。
二、选择房产中介要注意什么
在实践中,房产中介的欺诈手段如下:
1、成品房交付标准下的菜单式示范销售。
2、包价销售。
3、一口价销售。
4、附赠销售。
5、限量优惠。
三、买房不成中介能收取佣金吗
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房屋中介活动应受该法律的约束,无论是谁的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签订,也就是居间任务没有完成,居间人即中介都无权收取佣金,最多只能收取必要的费用(交通费、通讯费等)。
在生活中,您即便是没买过房,应该也租过房,所以应该也见识过房产中介们那令人羡慕的“口才”。因此,为了避免掉入房产中介的这些口若悬河的陷阱中,建议您在买房前最好先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需要帮您识破房产中介的“阴谋”,为您提供最有效的帮助。



·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是相对于一手房来说的,也就是经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二手房买卖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占据着很大的一部分。如果人们要购买二手房,可以先了解一下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这对房产的交易也是好处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一、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确定...


·房产作为抵押物他项权证谁持有
       他项权证书所要保护的权益当然不是单方面的针对债权机构的,他项权证书上面登记的一些信息应该说是要完整的保护好抵押物在抵押过程当中的一些处置权利。可能也是关于他项权证书的普及力度不够大,所以有很多人都不清楚房产作为抵押物他项权证谁持有?房屋抵押的他项权证当然是由债权机构持有,比如抵...


·商品房合同欺诈赔偿几倍
      一倍。“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房地产纠纷也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如果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做出了“欺诈行为”,依照第49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该去哪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该去哪 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该去哪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二、...


·面对房价现在高居不下,尤其是一线二线城市房价甚至已成为一个天
      面对房价现在高居不下,尤其是一线二线城市房价甚至已成为一个天文数字的情况下,国家也拟定或出台一系列政策来保证市民群众有房可住,缓解您的压力。前段时间,国家率先在广州试点,推出租售同权新政,一时间引起各界广泛议论。下面我们就给您整理了租售同权的解释的内容,一起了解一下吧。简单的说,...


·若回迁房的性质为商品房及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若回迁房的性质为商品房及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且合同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合同的效力应为有效。第二、若回迁房的性质为经济适用房,合同的效力则按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为: 1、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回迁房买卖合...


·离婚房产诉讼费怎样计算
      在当今社会,离婚一事越来越常见。但离婚会牵扯到多方面问题,其中房子诉讼费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那么在离婚案中,离婚房产诉讼费应该怎么计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简单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解决一些疑惑。 离婚房产诉讼费的计算 法院收诉讼费是按照争议标的额大小计算的。本...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房屋的买卖涉及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都需要慎重的考虑,但也不排除有签订了合同之后撤销合同的情况。那么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购房人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卖房人承担赔偿责任?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 一、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


·住房公摊面积是指哪些面积
      住房公摊面积是指哪些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后不能分配。具体如下: 1、在婚前由一方出资或者和父母联合资金购买房产,那么在婚前就已经取得完全的产权,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会登记一方名字。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婚前和婚后财产有从新进行约定那从其约定。 2、另...


·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