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因为房产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而且持续保持蹿升状态,使得房屋租赁市场红火起来。暂时无法承担买房费用的人只能租房,尤其是一些在一线城市打拼的年轻人。房屋买卖以及房屋租赁,都会使人想到房产中介。那么,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近年来,假中介、中介欺诈、中介乱扣费等等问题频频出现。在房产买卖与租赁的房产中介选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这些问题,以免碰到黑中介等,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1、在选择中介公司时应当查看该公司的四份证件是否齐全,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两个及以上的经纪人拥有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经纪人备案书。
2、可以通过北京市建委或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询违规中介的名单,这些网站上定期都会公布违规中介的名单。另外,当事人在选择中介时尽量选择大型中介公司,一般小中介公司的可靠度相对会低。
3、租房看房过程中,中介提出收取看房费都属于违法的,当事人需要谨慎,这种情况下切勿上当。
4、正规的中介公司通常都会公示交易的费用明细情况,在每一个交易环节结束后,一般都会有盖有公司公章的发票或收据,当事人应当及时索要相关票据,也可以作为以后发生纠纷的相关证据。
二、选择房产中介要注意什么
在实践中,房产中介的欺诈手段如下:
1、成品房交付标准下的菜单式示范销售。
2、包价销售。
3、一口价销售。
4、附赠销售。
5、限量优惠。
三、买房不成中介能收取佣金吗
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房屋中介活动应受该法律的约束,无论是谁的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签订,也就是居间任务没有完成,居间人即中介都无权收取佣金,最多只能收取必要的费用(交通费、通讯费等)。
在生活中,您即便是没买过房,应该也租过房,所以应该也见识过房产中介们那令人羡慕的“口才”。因此,为了避免掉入房产中介的这些口若悬河的陷阱中,建议您在买房前最好先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需要帮您识破房产中介的“阴谋”,为您提供最有效的帮助。



·提供婚姻证明房屋抵押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提供婚姻证明房屋抵押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一、提供婚姻证明房屋抵押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一般而言,银行皆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以审查申请人的配偶是否为抵押房屋的共有人,防止因申请人未经其配偶同意而私自设定抵押引起法律诉讼。 在不动产登记所有人以该不动产向银行申...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往往是夫妻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其中最具争议的是有关婚前所买房子的问题。那么夫妻在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这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本文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具体阐述。 一、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


·购房者逾期付款的有怎样的责任
      购买房屋的时候,购房者与出售方一般会约定实际支付房款的方式、期限等等,同时也会就房屋交付的时间作出约定。但现实中却有可能出现购房者逾期付款的情况,在这个时候,就需要购房者承担一定的责任了,那到底购房者逾期付款有什么责任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逾期付款的有怎样的责...


·遇到卖房违约怎么办?
      卖房毁约就是卖房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不履行之前与买房人谈好的房屋买卖条件。这样就会使买房人蒙受一定的损失,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如此时买房人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就能在卖房毁约中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就来讲一下,卖房违约怎么办? 一、卖房遇到违约究竟怎么办呢? 遇到卖房违...


·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


·二手房子买卖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二手房子买卖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返还财产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


·很多当事人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对于住房面积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
      很多当事人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对于住房面积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那到底房屋建筑面积怎么算,对于这个问题要分很多情况说明,另外对于住宅中不计算建筑面积有哪些?这也是困扰很多当事人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将对这两个问题做详细解答。一、房屋建筑面积怎么算住宅建筑面积的测算方式因楼层、结构等的...


·卖房款必须打给房主吗
      不一定。业主卖房,一次性付款可直接打入业主本人指定的收款帐户,本人打收款凭条就是了。买家贷款,银行必须要将贷款款项打入原业主名下帐户,或者业主打公证委托给指定的收款帐户也可以。房屋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引)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


·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
      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 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


·在生活中,租房对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陌生,并且,因为租房,自己
      在生活中,租房对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陌生,并且,因为租房,自己的其他权益也得不到保护,与此同时,还容易引发一些列的租房纠纷。不过,尽管如此,租房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不过,随着租售同权政策的出台,倒是为租房一族带来了一丝希望。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租售同权西安的政策是什么? 一、租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