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买卖违约有哪些情形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也是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形,对于当事人而言,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要求违约的一方实际承担违约责任。但在此之前必须要先了解清楚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违约有哪些情形
在房价变动频繁的当今,一些二手房交易中的卖房人缺乏市场交易的诚信意识,易受非法经济利益的驱使,企图以恶意毁约的不诚信手段来牟取房屋价格上涨带来的非法收益。在这种非法动机的驱使下,失信违约的表现可以概括为六大典型行为:
1、恶意拖延交付房屋;
2、恶意拖延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也就是过户手续;
3、拒绝受领买房人交付的购房款;
4、无理由故意退还购房款;
5、以不充分、不正当的理由提出要求或者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再履行;
6、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前进行“一房二卖”或者“一房数卖”或者无交易基础的恶意过户,故意酿成房屋买卖合同在客观上无法实际履行的后果。
二、二手房买卖违约怎么办
如果因为不诚信的卖房人恶意违约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不仅在精神中受到打击,而且由于房价的上涨,不可能再以同样的价格购买到同等地段同等面积的住房。由于房价上涨,由于卖房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的房屋价值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的房屋价格之间存在的差额,俗称为房屋差价,属于卖房人违约使买房人遭受的经济损失。这种经济损失是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由卖房人进行赔偿。
差价损失的法律依据在于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房屋买卖与其他买卖合同不同的一个特点在于,守约方如要达到合同履行后的利益状态,必然要以当前市场价购入或卖出房屋。由于房地产市场是波动的,当前的房屋市场价和订立合同时双方约定的房屋价格之间存在差价。这种差价就是守约方的期待利益损失,也是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该能够预见到的。
关于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如双方对房屋差价有约定或事后达成一致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约定。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上述方法中,专业机构评估是认可损失的最为客观的方法,本案中即为如此。
其实我们是可以采取措施进行避免的。毕竟一旦出现了违约情况,不管是对哪一方而言都会有利益上面的损失。而在采取措施避免违约情况时。



·婚前买房离婚如何分配
      婚前买房离婚如何分配1、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屋分割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房屋分割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调整主城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


·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何不同?
      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何不同? 一、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 首先定义不同: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其次申请对象不同:廉租房主要针对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是不受区...


·房屋居间合同解除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房屋居间合同解除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协议解除居间合同范本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甲、乙双方曾就买卖甲方所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 御水路199弄3号1502 室(下称“该房地产”),在上海锐丰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锐丰”)居间介绍下,于2010年10 月...


·离婚房子竞价保证金如何收取?
      离婚房子竞价保证金如何收取?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


·他项权的房子要办继承怎么办?
      他项权的房子要办继承怎么办?他项权的房子不一定可以继承,必须在房屋上设置了典权的房屋就不能办理继承手续。其他类型的他项权房屋,在办理继承手续之前,获得他项权人的同意后,按照一般类型的流程办理房屋的继承手续即可。具体的房屋继承流程如下:1、房屋评估:继承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所房屋进行评...


·个人房屋出租合同可以怎么写
      随着租房的人越来越多,不可否认在这方面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在逐渐增大。而有的出租人或承租人为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可能会要求实际签订房屋出租合同。那这个个人房屋出租合同的内容可以怎么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个人房屋出租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流程是怎么样的?1.录入合同。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自动导入买卖双方当事人及房屋信息,当事人在线填写价款、付款方式等合同其他基本信息,自动生成网签合同文本。2.签章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打印出的网签合同上签章确认并将合同签章页上传至房屋网签备案系统。有条件的可采...


·一、关于房产遗嘱继承费用是多少?
      一、关于房产遗嘱继承费用是多少?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后,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


·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更名费用怎么算
      除了二手房买卖过程当中需要对房产证进行更名以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情况下,对房子的判决问题也已经得到了最终的解决,那么肯定也要到当地的房管局对房产证的名称进行更改的。问题是房产证更改名称也并不是免费的,双方都可以了解一下,夫妻离婚房产更名费用怎么算? 一、夫妻离婚...


·二手房交易省个税的法律风险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房产调控国办发(2013)17号“新国五条”,其中一记重拳是做实二手房交易按售房差价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此前的政策大都是按房价总额的1%计征。3月底,北京等地的新国五条细则集中出台,“20%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