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
(二)其次是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信用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足以证明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需要提示您的是,信用卡债务虽然可以界定偿还方,但是由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则只会记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由于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对另一方申请贷款等行为产生影响。比如丈夫因信用卡逾期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妻子以个人名义申请房贷也会受到影响,甚至贷款被拒。但是脱离夫妻关系之后,对另一方的不良影响也会相应消除。
二、夫妻共同债务偿还方式
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三、离婚债务怎么分,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很多时候,信用卡都是个人使用的,但此时具体消费究竟是因为个人还是家庭生活,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认定,而针对不同的情况,那么具体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因此说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就太绝对了。



·贷款办不下来,该由谁负责
      贷款办不下来,该由谁负责由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一)如合同约定因购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二)如合同约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没...


·企业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企业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一、企业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为了减少债务风险,避免应收账款追不回,企业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 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更有甚者连白条都不打。这种行为在诉讼时会处于...


·长期借款融资的优缺点
      长期借款的优点:筹资速度快,资本成本较低、弹性较大、具有财务杠杆作用。长期借款利息可在税前支付,另外借款的手续费低于证券的发行费用。因而相对于其他长期筹资方式,长期借款的资本成本是最低的。长期借款的缺点:财务风险较大、限制条款较多、筹资数量有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


·个体户欠债股东都要负责吗?
      个体户欠债股东都要负责吗?都要负责,个体户以其所有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不具备申请破产的主体资格,因此不存在股东偿还欠款一说。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此外,以公民个人名义...


·银行托管公司债券的权利与义务都有哪些呢?
      银行托管公司债券的权利与义务都有哪些呢?公司以发行债券来融资的话涉及的金额相对较大,为了确保融资资金能得到妥善利用,会有选择性的将公司债券托管给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机构.当银行托管公司债券前双方就必须对其权利与义务达成一致意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托管业务中有关权利与义...


·离婚对于债务的清偿是怎样的
      离婚对于债务的清偿是怎样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一方在外面有债务纠纷,除了特殊的情况下,往往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认定,这在我国司法解释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司法解释,供你做一个了解。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


·离婚时有债务纠纷怎么解决?
      离婚时有债务纠纷怎么解决? (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这种情况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


·债务人欠钱十来年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十来年不还怎么办?应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但十来年从来没有向对方要过债的就超过了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隐瞒债务如何承担?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隐瞒债务如何承担?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


·挪用资金罪脏款处理退给谁?
      挪用资金罪脏款处理退给谁?犯罪所涉及的财物,如果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则追回后发还给被害人。也就是一般是公安机关追回,确定为证据之后再发还被害人,不足部分由犯罪嫌疑人承担赔偿责任。二、挪用资金罪的刑法条文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