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是否可以向小三索赔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导致夫妻离婚的可能不是因为夫妻之间的矛盾,而是因为一方在外有了小三。那么因为有小三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此时离婚是否可以向小三索赔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是否可以向小三索赔
根据法律规定,当婚外情离婚满足法定要件时,无过错方就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婚外情,是过错方和小三之间发生不正当关系而对夫妻一方产生伤害,那么,受伤害的一方能否向小三请求赔偿呢?这个情况目前还无法请求。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规定,破坏合法夫妻关系不属于民事侵权的范畴,而夫妻关系亦不属于民事权益,因此受伤害的一方仅仅能向婚姻关系的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并不能向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主张。虽然“小三”破坏了夫妻间的感情,但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出轨一方能够保持对妻子对家庭负责任的态度,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在这里,我也希望各位朋友能够抵抗住现实的诱惑,维护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
二、婚外情证据如何收集
1、受害方与其和你的配偶吵闹,不如策略一点和他谈谈说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承认错误,你可以在这期间录音,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如果可以的话你还可以要求他写一份悔过书,其中写明他和谁的什么关系,这是一种更直接的证据。2、受害方可以搬出去一段时间,在这期间你可以安装录像设备在你家,有时候可以录到许多有用的证据,但是录像设备安装在你家这又不是非法取得,所以这是一个好方法。另外,你还可以密切注意他们的举动,发现他们一起在夜间进入你家并熄灯休息,你可以找两名以上的人与你一同回家,名义上是拿东西实际上是抓奸,并且拍下照片。3、如果你发现他们两个在其他地方发生性行为,你可以到公安局报案说发现卖淫嫖娼,公安局到现场抓获制作的笔录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证据。关于离婚是否可以向小三索赔的问题,其实离婚大多是由婚外情导致的,可以说是小三导致的。但是,离婚的不能向小三索要赔偿,但是要证明对方有婚外情的需要取得一定的证据。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夫妻离婚财产纠纷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夫妻离婚财产纠纷起诉时效是多久? 请求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不属于其他特殊诉讼时效的范围,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应为三年。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也明确肯定了上述内容。即: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


·一、离婚时净身出户再复婚财产属于谁?
      一、离婚时净身出户再复婚财产属于谁?离婚时净身出户再复婚财产属于对方。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办理复婚登记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基本一样,都要带着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办理复婚登记还要带着双方的离婚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奸淫幼女罪与强奸罪的界限是什么?
      奸淫幼女罪与强奸罪的界限是什么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的区别是:1、侵害的客体不同。强奸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而奸淫幼女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因为幼女正在发育成长时期,对社会生活中的许多事物缺乏辨别能力,既不知道性交行为的性质和可能产生的结果,也不可能真正...


·离婚后财产归男方可以吗
      离婚后财产归男方可以吗 一、离婚后财产归男方可以吗 可以的。如果夫妻婚前有协定有效的婚后财产划分协议的话,那么婚后所有取得的财产都需要按照协议的条款进行明确划分,并且具有法律效力。果婚后没有写上协商拟定相关协议的话,就要按照《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来。婚后的共同收益基本都属于夫...


·什么样的情况下构成重婚罪
      什么样的情况下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构成重婚罪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准备登记结婚的;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


·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
       一、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 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非婚生子女也是与婚生子女一样拥有入户的权力。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


·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现在已经是非常完善的
      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现在已经是非常完善的,对于各种类型的案件一般都是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我们经常遇到离婚方面的案例,离婚的话房产肯定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对于补偿款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在离婚案件当中如果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分配房产的话是需要支付离婚房子补偿款的。那么离婚房子判给一方不给补偿...


·一、离婚经济补偿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
      一、离婚经济补偿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 如果没有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的情形,一般无法反悔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


·第二次起诉离婚书
      第二次起诉离婚书 离婚起诉书是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时必不可少的文件。当夫妻一方愿意离,另一方不愿离;或双方均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夫或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离婚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状...


·一、非婚生子女的监护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非婚生子女的监护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生母优先监护。历史上,非婚生子女的监护权长期属于生母。一方面科技之不发达致使对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推定较为困难;另一方面传统的社会和道德观念都认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不应承担监护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可见立法基于对非婚生子女之生父母的性别歧视以及...


·子女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父母离婚后,抚养费是孩子重要的生活来源,如果子女抚养费不能维持生活的时候,子女抚养费可以增加吗?不少人都想要增加子女抚养费数额,但却又不清楚在法律上是否有依据,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子女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