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男方能取得抚养权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现代社会独生子女家庭较多,夫妻离婚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只能放弃直接对孩子抚养教育的权利。当有关孩子抚养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夫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那么,具体而言,什么情况下男方能取得抚养权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男方能取得抚养权
一般情况,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争执不下时,人民法院一般会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男方优先取得孩子抚养权主要会有以下几种情况: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二、男方如何争取抚养权
一般来说,男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强于女方,可以为孩子提供较好的物质条件。但是,男方由于工作强度一般高于女方,相比于女方,真正抚养教育孩子的时间和精力较少。法院判决时,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直接抚养责任。所以,为了能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男方需要收集以下各种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二)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三)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四)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五)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男方一起生活,孩子已经习惯了现有的生活和成长环境,贸然改变会对孩子成长形成不利影响的。夫妻离婚的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则就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其中要是双方都想要孩子或都不想要孩子的话,那么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让法官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判决。至于在什么情况下男方能取得抚养权,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是什么?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是什么 一、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 (一).法官自...


·两个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两个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两个事实婚姻是不会构成重婚罪的,目前我们国家对于事实婚姻是不承认它的合法性,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单方面怎样申请离婚诉讼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怎样申请离婚是指诉讼人民...


·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材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选择诉讼方式离婚,这种方式下的离婚手续与协议离婚不同,但也是需要实际提供起诉材料才行的。那具体来说,夫妻中的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材料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


·女方怀孕离婚孩子归谁
      女方怀孕离婚孩子归谁 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吗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吗 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吗?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案件包括: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普通)侵占案。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判刑标准...


·离婚双胞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认定要根据我国法律
      离婚双胞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认定要根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并结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工作的各方面的条件进行综合判断。无论是不是双胞胎都适用同样的法律规定。我国对于双胞胎和多胞胎或者一胎的归属适用得法律并无不同。下面就是我国法律对孩子归属问题的相关规定。 离婚双胞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一、离婚后后妈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吗?
      一、离婚后后妈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吗?不是,继母并没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


·离婚赔偿金最多是多少离婚赔偿金是指在离婚诉讼中
      离婚赔偿金最多是多少离婚赔偿金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为一方对于婚姻有过错从而导致离婚的情况,过错方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夫妻关系中的弱势一方。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赔偿金作出具体的数目规定,在具体的判决中,法院一般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标准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标准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于夫妻共有或是一方所有,在无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所得除了个人特有财产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约定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什么时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