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 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中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
二、可撤销合同的类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乘人之危的合同
6、效力未定的合同
三、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
在可撤销合同中,应该由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主张撤销权。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以上就是关于可撤销权的撤销权人的相关知识,在生活中遇到合同对方出现以上情况时,要实行自己的撤销权以维护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不要因为不知道自己拥有撤销的权利而使对方在乘人之危,或者是一些在重大误解的时候履行合同而造成经济等利益的损失。



·居间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居间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一、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居间人是期货公司或者客户委托,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中介服务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对于受公司委托的居间人,期货公司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居间人独立承担基于居间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居间人不属于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客...


·非法解除合同怎样赔偿
      非法解除合同怎样赔偿我们都知道双方签订合同就是为了双方关系受法律的保护,可总有写人想铤而走险,非法解除双方合同,那么当我们遇到对方非法解除合同时,我们可以怎么做?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当然作为被解除合同者肯定可以得到补偿的。至于非法解除合同怎样赔偿,我国法律有这明确的规定。首先,一位...


·合同无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由此可将,合同无效对当事人来讲是很不利的。那么您知道,一般合同无效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合同无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合同无效或...


·普通合同违约要坐牢吗?
      普通合同违约要坐牢吗?不会坐牢的,合同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包括:1、实际履行。一方当事人违约...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 一、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 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从发生的原因看,合同的转让可以分为三种情况: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的转让,有的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此类转让称为法律上的转让,如...


·卫生洁具购销合同怎么写?卫生洁具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卫生洁具购销合同怎么写?卫生洁具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卫生洁具购销合同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


·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怎么办?
      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怎么办?在合同的条款中,当事人双方会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可以以违约金、强制履行等方式进行,如果违约责任是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来进行,应在合同中注明违约金的金额。那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怎么办?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违约金约定...


·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多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多人合伙合同范本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


·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
      没签合同一告一个准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用人关系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劳动关系已经建立满一个月的,那么主张相应的权利一般会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对于为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的,那么在建立用人关系起超过一个...


·合同纠纷要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
      合同纠纷要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和第108条第三项“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你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或反驳、反诉所涉及的相应的证据,否则,你的诉讼主张将...


·盖假章合同诉讼期是多久
      盖假章合同诉讼期是多久?1、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合同诉讼有效期为三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合同诉讼有效期为一年。2、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