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委托收款协议书如何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委托收款协议书如何写

一、委托收款协议书范文

委托方:_________ (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律师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委托事项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为:委托收款。

1、甲方委托乙方采取合法手段及措施,妥善解决_________拖欠甲方_________万元的债务问题,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方式为:□非风险代理;□风险代理;

第二条 甲方保证

1、其委托乙方的收款事项不得违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向乙方提供委托收款真实、全面的背景情况,以及有效的线索;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再委托第三方,否则视同乙方已履行本协议义务,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履约费用及佣金;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和被调查人达成任何与本协议目的相悖的协议或安排,否则视同乙方已履行本协议义务,甲方应按协议向已方支付履约费用及佣金;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被调查人泄漏乙方身份及本协议内容;

6、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根据乙方的需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及支持帮助。

第三条 乙方保证

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在委托收款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2、对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及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第三章 费用及支付

第四条 甲方按如下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1、非风险代理: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日向乙方支付前期费用_________元,代理佣金按债权金额的_________%支付。

2、风险代理:甲方应于收到债款后当日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佣金按收回金额的_________%支付。

第四章 合同生效及解除

第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甲方违反其在第二章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继续履行;

2、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难以确认。

第七条如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乙方违反其在第三章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继续履行;

第五章违约条款

第八条如任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另一方(“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_____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 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二条中的保证与承诺,无权要求乙方退还佣金,并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条 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三条中的保证与承诺,乙方应向甲方退还佣金;并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因本协议第六条规定事由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收取的前期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甲方若不能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佣金,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滞纳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都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 如果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二、相关的使用情况


传统的委托收款一般是企业委托银行收款,但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有可能是个人或法人机构委托其他个人或法人机构进行收款,同时为了避免法律纠纷,约定权责。

上文给出了一份较为详细规范的委托收款协议书,也大致向您介绍了其使用条件,供您参考。不过,委托收款是一项及其复杂的事,其委托事宜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其目的是否为转移资金、逃避税务,这都有待商榷。因此,在进行委托收款时,应当向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风险,切莫触碰法律红线。


·并购贷款担保条件有哪些?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又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担保条件有哪些?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又是怎样的? 什么是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


·民间借贷案件立案标准
      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1、立案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立案时间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


·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银行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在贷款时,银行与借款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贷款未用于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二人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银行知道该约定的,一方贷款属...


·前对象分手欠钱不还怎么办
      前对象分手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


·公司法中关于债权出资有哪些
      公司法中关于债权出资有哪些规定对于一个公司来说,除了有一个良好的管理者之外,资金便是公司发展的最重要的事情了,它决定着公司发展运行的基础,公司法中关于债权出资,在我国的公司法中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这是为了确保公司的后续发展,保护公司股东以及第三人的权益!在下文中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的转换过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的转换过程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的公司债券转股程序 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该公司股票,转换的程序为: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普通股股票上市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可随时转换成股票。 2、申请...


·一、离婚协议婆家债务自己有义务承担吗?
      一、离婚协议婆家债务自己有义务承担吗? 只要是婚后的那么就要进行承担,如不知情那么就找出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就可以不用偿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


·夫妻关系没有结婚证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算
      夫妻关系没有结婚证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算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


·债务人不愿意还钱该怎么办
      债务人不愿意还钱该怎么办 一、债务人不愿意还钱该怎么办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


·写借条的纸和笔由被借款人提供可以吗?
      写借条的纸和笔由被借款人提供可以吗? 一、写借条的纸和笔由被借款人提供可以吗? 写借条的纸和笔由被借款人提供是可以的,但要确定是属于合格的纸张和笔。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


·证券公司债券不包括什么?
      证券公司债券不包括什么? 一、证券公司债券不包括什么? 证券公司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不包括证券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和次级债券。 二、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一)基本条件。 证券公司公开发行债券,除应当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