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假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办假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法律上是不认可假离婚这种说法的。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按照实际登记的离婚来认定,所以,离婚之后就不是夫妻了。如果双方同意的话,也可以进行复婚。法律上办理离婚证的手续,如下:(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二、办理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一)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双方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四)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对于办假离婚证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双方当事人不是真的想离婚,但通过民政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这种方式离婚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是相同的;另一种是,办理假的离婚证,而非通过民政登记部门,这种在我国法律上是属于违法的,因此,建议您慎重一些,最好不要办理假离婚证。



·关于不结婚登记能生孩子吗?
      关于不结婚登记能生孩子吗 当然可以,生育子女住院,不需要结婚证,需要孩子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在出院时给子女办理出生证明。 然后可以凭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孩子出生证明,非婚生育子女书面说明,到孩子父母任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申报户籍。 但是非婚生育子女...


·什么是预约离婚,怎样的预约离婚
      婚姻关系始于结婚,止于离婚。我国规定的离婚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你听说过预约离婚吗?什么是预约离婚?怎么预约离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请阅读下文。 一、什么是预约离婚 预约离婚,是指要离婚的夫妻,得先填一个预约表,到预约...


·小孩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了,父母还需要继续抚养他(她)吗?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是,也存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 (1)对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但因子女尚未成年,父母仍因对其给付精神上的关心和抚育。 (2)对于不能独立生...


·起诉变更抚养费起诉状范文
      父母就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费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时,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这就需要写一份起诉变更抚养费起诉状。到底这个起诉状该如何写呢?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相关起诉状一份,供你参考。起诉状范文原告:周小×,女,1995年10月2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阳区××路××号××小区×单元...


·如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


·起诉离婚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
      一、起诉离婚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起诉离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


·离婚损害赔偿兜底规定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兜底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损害赔偿兜底规定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兜底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该条注明了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


·再婚后又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一、再婚后又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民法典》(2021.01.01生效)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在婚内有合法的财产约定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割。对财产分割有争议的...


·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重婚是指一方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是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我国在刑法中将其规定为重婚罪。针对重婚罪,我国有哪些司法解释呢?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重婚罪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


·离婚协议抚养费自愿放弃可以吗?
      当夫妻之间选择离婚,双方一方不能履行抚养未成年孩子的义务之时,支付给孩子的费用就是抚养费,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议,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双方进行协商,抚养费应该包括子女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协商未果的时候将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那么在离婚协议抚养费自愿放弃可以吗? 协议离...


·重婚居委会会管吗,归谁管理
      重婚居委会会管吗,归谁管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要侦查阶段的,一般是归重婚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的,如果在诉讼阶段的,由重婚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