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1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行为、发行人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据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1.3本规则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本所 交易市场挂牌买卖。

1.4本规则所涉专门用语,适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1.5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本所上市,应当遵守本规则。本所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规则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投资人及上市推荐人进行监管。

第二章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申请

2.1发行人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可以向本所申请上市。

2.2发行人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上市申请书及董事会关于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决议;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文件;

(三)上报中国证监会的全套发行申报材料;

(四)上市推荐人出具的上市推荐书;

(五)上市推荐协议;

(六)上市公告书;

(七)发行人拟聘任或已聘任的信息披露负责人的资料;

(八)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发行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

(九)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按规定新增的财务资料;

(十一)登记公司出具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情况证明;

(十二)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要求的其他文件。

2.3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4发行人在提出上市申请至获准上市前,未经本所同意,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2.5发行人的上市申请获本所批准后,发行人应当及时与本所签定上市协议。

2.6发行人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前五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布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的内容和格式遵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披露要求。

2.7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本所上市,应当由一至二个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机构推荐并出具上市推荐书。

上市推荐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行人概况;

(二)申请上市债券的发行情况;

(三)发行人与上市推荐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存在何种关联关系;

(四)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及发行人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五)上市推荐人认为发行人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和存在的问题;

(六)上市推荐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2.8上市推荐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所会员资格;

(二)从事证券承销工作或具有本所认可的其他资格一年以上,且信誉良好;

(三)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推荐工作的主要业务人员熟悉本所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业务规则。

(五)本所认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2.9发行人应当与上市推荐人签订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推荐协议,规定双方在申请上市期间及上市后的权利和义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推荐协议应当符合本规则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协议的有关规定。

2.10上市推荐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确认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上市条件;

(二)确保发行人的董事了解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协议规定的义务与责任;

(三)协助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并办理与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相关的事宜;

综上所诉,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规则内容主要包括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申请上市的文件资料以及上市推荐人的条件和义务。本规则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各个方面的事项都做了具体要求和说明,能够比较合理地规范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管理,并且促进深圳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


·何时能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发生后,或者受害人伤残比较严重,或者比较轻微,但不管是哪一种伤残都需要由专门的机构予以评定,否则可能不算是交通事故致残,那该何时能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何时能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


·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人购买车辆方便自己的出行,因此,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就逐年上升。对此,国家出台了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为正确处理道理交通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处理程序以及责罚形式。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具体内容。 一、总则 第一...


·开车打电话扣分吗,开车打电话是要被扣分
      开车打电话扣分吗,开车打电话是要被扣分 众所周知,在行为人驾车过程中是不能打电话的,否则的话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对于开车打电话的行为,是否要扣分呢?可能很多人对此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车打电话扣分吗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来进行证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社保不交的话钱可以退么?退的钱如何领取?
      社保不交的话钱可以退么?退的钱如何领取? 一、社保能不交吗? 因人而异,如果你是自由职业者,社保交不交你自己说了算,但如果你是在企业就职,就必须得交。法律规定企业必须给员工交社保,如果不交是违法行为!即使你和公司私下约定,也是无效的。员工如果不愿意交社保,公司可以随时解雇;公...


·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什么?
      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什么?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公共场...


·车祸理赔是否需要加些误工费和油费
      车祸理赔是否需要加些误工费和油费 车祸理赔是否需要加些误工费和油费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事故停车费谁出
      您在生活中驾驶汽车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况是很多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首先要定义是谁的责任,应该怎么承担等。那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事故停车费谁出呢?我国对交通事故全责的认定又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事故停车费谁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传统的二手房买卖大都经过房产中介来进行,需要交付一定的中介费
      传统的二手房买卖大都经过房产中介来进行,需要交付一定的中介费用,但随着互联网的普遍应用,人们完全可以通过网络来进行二手房的买卖,这都促使了二手房交易的增多。那么,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风险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风险都有哪些 1、看房中的法律风险...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受伤能评残疾吗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受伤能评残疾吗可以的,如果经过专门机构鉴定上伤残等级了,特别是那些影响正常行动等重大残疾的,拿着鉴定报告到当地民政局办理伤残证,有伤残证的,在现实生活中,会得到很多的照顾。二、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1、标准不同。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


·发生车祸家属有误工费吗?
      发生车祸家属有误工费吗? 一、发生车祸家属有误工费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家庭陪护一般是没有误工费的,误工费只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但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