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任是赔偿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被划分为五大类,事故各方根据交通警察开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便可明确各方责任大小。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车主应该赔偿费用有哪些?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二、赔偿费用分类

(一)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必须的费用,凭据支付。

(二)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偿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5年。

(十)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二)精神抚慰金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责任方车主应该赔偿费用,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作为责任方,赔偿的项目应该在以上十二项费用范围内。具体赔偿哪几项,赔偿多少,则由受损方的损失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另外,由于我国车主都缴纳了交强险,应该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或者在诉讼开始后,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对争议财产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就是财产保全。那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解答吧。 一、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需要满...


·高空坠物车物业该怎么办?
       高空坠物在中国仍然是一个中国的热议话题,责任一词在中国已经成为了一个耳熟能详的词汇。这一现象在中国当今社会已经屡见不鲜了。生命在一瞬间丢失,珍惜生命真的很重要,那么,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高空坠物车物业该怎么办? 一、高空坠物究竟会造成多大伤害? 根据科学测算,在重力加速度影响...


·机动车驾驶者开车打电话违法吗
      可能大多数人都有这样一个开车经历,就是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有一个电话进来,此时又怕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肯定就会一边驾驶一边接电话。那么在我国,驾驶人员像这样开车打电话违法吗?毕竟现实中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操作,但实际对这种行为的定性还不清楚,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道路...


·一、交通事故人伤没调解书出现纠纷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没调解书出现纠纷怎么办? 如果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


·交通事故赔偿严重伤害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严重伤害流程是什么?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二、现...


·租车协议书怎么写的呢?
      租车协议书怎么写的呢? 租车协议书 根据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_,颜色为____色,车牌号为_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号汽油。 第一条、租赁期限及租...


·二手房交易注意哪些哪些事项
      要想顺利的购买称心如意的二手房,那么就要事先了解清楚二手房交易注意哪些事项,这样才能避免在买卖过程中,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只要弄清楚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并结合具体的二手房特点在实践中加以运用,要顺利购买二手房并不困难。 二手房交易注意哪些 一、仔细查看中介公司证...


·交强险理赔需要怎样的材料 一、交强险理赔需要怎样的材料
      交强险理赔需要怎样的材料 一、交强险理赔需要怎样的材料 交通事故涉及车辆损失、货物损失、人身伤亡、第三者损失时,交强险理赔需要下列材料: 1、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出险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单方事故,保...


·车祸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车祸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


·一、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么赔偿?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


·镇江出租车事故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镇江出租车事故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出租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